附:首届APEC林业部长级会议《北京林业宣言》
北京,2011年9月7日
我们,出席2011年9月6-7日在中国北京召开的“首届APEC林业部长级会议”的各经济体林业部长和高官,
认识到世界经济正在从全球金融危机中逐渐复苏,但仍面临着资源和能源短缺、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贫困和粮食安全等挑战。加强森林保护、恢复和管理将对实现APEC经济体的经济、社会、环境发展重点和目标迫切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应对上述挑战,做出重要贡献。
忆及2007年悉尼《APEC领导人宣言》,承诺到2020年努力实现本区域所有类型森林面积至少增加2000万公顷的目标,同时建立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
还忆及2010年横滨《APEC领导人宣言》,强调了“要努力实现悉尼目标,并指示各自政府官员为此采取具体行动,加强合作应对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问题,推动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
重申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和《关于所有类型森林的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森林文书》,注意到它们使国际社会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森林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消除贫困,绿色增长,特别是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和贡献。“绿色增长”将是APEC第19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
认识到林业以其独特的作用和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有潜力成为实现绿色增长的领军行业。
欢迎坎昆有关协议中减少发展中国家由于毁林和森林退化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和奖励机制,以及森林保护和可持续经营、增加森林碳汇在发展中国家的重要作用。
谨记APEC经济体在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的丰富多样性,各自不同的发展需求和目标,以及在保护、可持续管理和恢复本区域森林以实现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巨大挑战。我们要努力:
1、 保持和进一步增强支持森林保护、恢复和可持续经营管理的政治意愿;
2、 通过现有国际进程,如联合国森林论坛、国际热带木材组织、关于温带寒温带森林的保护与可持续经营标准指标的蒙特利尔进程,促进林业相关协议的执行并增强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共识;
3、 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领域的国际合作,包括考虑运用创新的资金机制,促进绿色增长。
4、 加强APEC各经济体林业政策和管理的协调与合作,特别是促进对可持续的林产品投资和贸易,深化林业经济技术合作,促进森林的多种利用,提供各类产品和服务;打击非法采伐,促进合法采伐的林产品贸易,并通过APEC设立的专家组加强此领域的能力建设;
5、 推进务实合作,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特别是通过原著居民和乡村社区等利益群体,积极参与区域林业倡议、技术合作以及其它旨在加强本区域森林可持续管理的各项举措。
6、 推动现有区域林业组织和进程,开展更加密切的合作并采取有效行动,特别是联合国粮农组织亚太林业委员会,亚洲森林伙伴关系和亚太森林恢复和可持续管理网络,交流信息和经验,加强各经济体间的合作,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
7、 鼓励APEC经济体大力植树造林,防止毁林和森林退化,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考虑以社会、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方式,实现2007年悉尼《APEC领导人宣言》确立的目标。
8、 鼓励开展森林在减轻自然灾害影响以及灾后恢复方面的信息交流;以及加强监测和预防跨界森林病虫害和外来物种领域的信息交流,防止森林退化。
9、 进一步加强林业机构建设,提升林业管理能力和加大林业资金的筹措力度,以适应经济、社会、环境快速发展对林业提出的新要求;
10、积极推进林业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与完善,以加强森林治理和林地保护,建立稳定的林权制度;加强林业执法;
11、鼓励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功能以应对气候变化;保护与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防治土地退化和荒漠化,保护生物多样性;
12、 发展林业产业,扩大就业,提高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可持续经营森林和参与林产品贸易和加工的能力,加快林区发展,改善民生,实现绿色增长;
13、加强跨部门合作,建立跨部门政策协调机制,倡导参与式森林管理,减少政策冲突对林业的影响;
14、鼓励科技创新,加快林业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加强林业领域的能力建设和研发,包括通过技术转让、信息分享、科技会议和创新融资机制,加强新技术和科研成果的应用,促进创新增长;
15、 加强公众意识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林业法规、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可持续林业实践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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