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终审法院裁决:外佣没有居港权[组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3-25  发表评论>>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裁决:外佣没有居港权[组图]

3月25日,代表外佣的律师于终审法院裁决后在法院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当日,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驳回外籍佣工就居港权案的上诉。作为终极裁决,这表明在香港的外佣将不会享有居港权。至于特区政府请求终审法院考虑提请人大释法,终院表示毋须释法。新华社记者黄本强摄

 

    中新社香港3月25日电(记者 梁今)香港特区终审法院25日裁定外籍家佣不能取得居留权,并认为毋须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

    终审法院当日颁发判决书,指外佣在香港居留的性质有限制,他们来港时要与雇主签订合约,纯粹做家庭佣工,加上约满后要返回原居地,而且外佣从一开始已获告知进入香港境内的目的,并非为在香港定居,因此,外佣居住的特质已远离传统上获承认为“通常居住”的范围。

    基于以上考虑,终审法院5位法官一致裁定,驳回外佣居港权案的上诉。作为终审裁决,意味着香港的外佣不会享有居港权。

    香港现行的入境条例不允许居港满7年的外籍佣工申请居留权。2011年9月,高等法院就首例外佣争取居留香港权司法覆核案做出裁决,法官的判词认为香港现行的入境条例违反了基本法有关规定。特区政府为此提出上诉。去年3月,高等法院上诉法庭裁决,外籍佣工居港权案特区政府胜诉。外佣逐上诉至终审法院。

    去年12月,香港特区律政司提交了外佣居港权上诉案的书面陈述,并请求终审法院考虑向人大常委会寻求澄清1999年释法的效力,以图一并解决父母均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内地“双非”儿童问题。对此,终审法院25日表示,由于法院并未参考港府希望解释的1999年“释法”内容,因此不接纳此要求。

    港府在宣判后表示,要先研究判决书再发表回应。(完)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新闻
·香港杰出运动员颁奖礼举行[组图]
·聚焦香港国际珠宝展上的意大利珠宝[组图]
·埃及热气球爆炸事故中国香港遇难者家属启程返港[组图]
·3月1日起香港奶粉限制过关 水客抢干“最后一票”
·香港将面临人口老龄化严峻挑战[组图]
·香港海事博物馆新馆正式开幕[组图]
·香港举行烟花汇演庆新春[组图]
·香港国美零售店将陆续停业 国美股价下跌3%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本网部分展示作品享有版权,详见产品付费下载页面。购买请拨打010-88828049中国网图片库咨询详情 责任编辑: 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