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回应郭美美事件[组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6-14  发表评论>>

6月14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在北京举行媒体见面会,通报9日召开的2013年中期会议有关情况。社监委委员黄伟民、杨团、袁岳和金锦萍就社会监督委员会是否与红会存在利益关系、社监委的工作机制改革、郭美美事件的调查等诸多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并回答记者的提问。新华社记者何俊昌 摄

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胡浩)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14日举行媒体见面会,社监委秘书长黄伟民介绍,为确保社监委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本月初通过的委员守则规定,担任社监委委员期间以及离任一年内,不得参与红会的项目,提供有偿服务。

郭美美事件后,中国红十字会遭遇信任危机。为推动公开透明以满足公众期待,中国红十字会邀请16名来自法律、医学、财会、媒体等不同行业的知名人士和志愿者代表,于2012年12月组成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按照委员会章程,对于引起媒体和社会公众质疑的红会有关事项,社会监督委员会可以主动代表社会公众开展调查和监督,独立向社会发布监督公告。

然而,近来数位社监委委员被接连传出与红会存在利益关系,监督的公正和透明再次受到质疑。

对此,黄伟民表示,社监委成立时,主要是从专业配置、社会公信力、热心公益等因素考量,邀请了目前的16位委员,这些委员有的参加过红会的课题研究,有的为红会提供了咨询服务,但在担任委员时,绝大部分人的课题和咨询工作已经结束。他们担任委员期间,所有工作都是志愿性质,不获取任何报酬。出于对利益关系的敏感性,6月9日社监委中期会议通过了委员守则,规定担任委员期间以及离任一年内,不得参与红会的项目,提供有偿服务。

曾为红会提供项目评估的社监委委员、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袁岳表示,已经退回了红会的首批付款。

对于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被否决,社监委委员金锦萍说,的确有委员提出提议重查郭美美事件,但此前红十字会已经针对郭美美事件报警,并由警方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红十字会也发布了正式的调查报告。启动调查需要调查对象的配合,考虑到社监委没有法律授予的调查权,没有传唤当事人调查的权利,因此社监委进行表决时,大家认为,应该建议红会协调有关部门,在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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