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跑路美女老板”被判死缓 [组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10-23  发表评论>>

2008年至2012年3月间,被告人顾某在背负巨额债务,明知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本人从事煤炭生意或者合作投资煤炭生意、投资股票而需要大量资金的事实,以年息25%至40%、月息3分至9分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伪造辽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山东巨能电力集团等公司企业印章、合同,以及指使他人冒充高干子弟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17.68亿余元。集资款除归还部分利息外,用于个人挥霍。至案发时,尚有人民币4.5亿余元不能归还。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相关新闻
·徐州一养殖场两凶鳄“出逃” 政府部门展开地毯式搜索[组图]
·刘志军案一审宣判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组图]
·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组图]
·中国特大地沟油案宣判 主犯一审被判无期[组图]
文章来源: 苏州新闻 本网部分展示作品享有版权,详见产品付费下载页面。购买请拨打010-88828049中国网图片库咨询详情 责任编辑: 寇莱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