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家太阳能电池出口企业的检验员在车间内对太阳能电池片进行检验。 中国网图片库 司伟 摄影
中国网12月05日讯(记者 刘颖颖)自今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各个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陆续按国务院的要求制定了配套政策文件,许多省(区、市)政府也纷纷制定配套政策,开展各种光伏发电应用创新。为进一步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工作,近日,国家电网公司修编完成并印发《分布式电源并网相关意见和规范(修订版)》,自201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此前,国家电网公司已出台《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促进分布式电源并网管理工作的意见》。据国家电网公司发展部副主任张正陵介绍,此次的修订版进一步明确了发布式电源的定义,并明确表示:国家电网公司为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项目备案服务。对于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其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收到接入系统方案项目业主确认单后,按月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国家电网公司为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提供补助电量计量和补助资金结算服务。电网公司收到财政部拨付补助资金后,根据项目补助电量和国家规定的电价补贴标准,按照电费结算周期支付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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