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至1956年,曼德拉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当开业律师。图为1952年他在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里。
政治生涯
自由时期
1948年,由布尔人当政的南非国民党取得了大选的胜利,这个党派支持种族隔离政策。曼德拉开始积极地投身政治,他在1952年的非国大反抗运动和1955年的人民议会中起到了领导作用,这些运动的基础就是自由宪章。于此同时,曼德拉和他的律师所同事奥利弗坦波开设了曼德拉坦波律师事务所,为请不起辩护律师的黑人提供免费或者低价的法律咨询服务。
1958年9月2日,亨德里克·弗伦施·维沃尔德出任南非首相,其于执政期间出台了“班图斯坦法”,此举将1000余万非洲黑人仅仅限制在12。5%的南非国土中,并且同时在国内实行强化通行证制度,此举激化了南非黑人与白人的冲突,最终导致了沙佩韦尔惨案的发生。
1960年3月21日,南非军警在沙佩维尔向正在进行示威游行的五千名抗议示威者射击,惨案共导致了69人死亡,180人受伤,曼德拉也因此被捕入狱,但是最后通过在法庭辩论上为自己的辩护,而无罪释放。
1961年9月,曼德拉创建了非国大军事组织:“民族之矛”(Umkhonto we Sizwe)并任总司令。
入狱时期
1962年8月,在美国中情局的帮助之下,曼德拉被南非种族隔离政权逮捕入狱,当时政府以“煽动”罪和“非法越境”罪判处曼德拉5年监禁,自此,曼德拉开始了他长达27年的“监狱生涯”。
比勒陀利亚地方监狱
1962年10月15日,曼德拉被关押到比勒陀利亚地方监狱。在那里,曼德拉为了争取自身利益而遭到单独关押,关押时间一日长达23小时,每天只有上午和下午各半个小时的活动时间。在单独关押室中没有自然光线,没有任何书写物品,一切与外部隔绝。最终,曼德拉放弃了自己的一些权利,他希望能够与他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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