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
禽流感来袭,鸡让人忧心
最近其孙女刚从国外回广州,这两天一直咳嗽不停。“看着禽流感加剧的新闻,再看看院子十多只鸡跑来跑去。”这让胡女士心头充满担忧。
“听说H7N9禽流感在低温天气下存活率很高,这两天广州气温低,我们很担心。”胡女士说,她很怕这些家禽影响了家人健康。
据了解,宏业径4号从2006年就开始在院子里散放鸡鸭。胡女士说,远亲不如近邻,七八年来,她一直选择隐忍。但最近几年,院子里散放的鸡鸭越来越多,这让她无法忍受。“最近,市场上鸡档都关闭了。但我们一家人却无法远离活禽,鸡跑来跑去。现在已不仅是卫生的问题,而是健康问题。”
为此,胡女士近日选择向媒体曝光,昨日上午她先向小区管理处、二沙岛居委会投诉,随后致电本报,希望帮助她解决这个问题。
管理处:
劝说过,效果不理想
昨日,记者来到宏城花园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宏业径4号的确存在养鸡的情况,也接到多次其他业主的投诉,服务中心也做过多次劝说工作。“但一直效果不理想。”
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业主称鸡并不是养的,都是乡下亲戚送来的,暂时吃不了,就养一段时间。“每次劝说,他们都说很快就杀掉。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劝说。”
越秀区白云街二沙岛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该别墅是几年前业主购买的,但一直没有装修入住。对于闲置别墅养鸡一事,居委会已联合街道城管中队来执法,但执法时,别墅主人不在家,只能在别墅门口贴上执法通知单,希望业主到城管部门接受询问。
城管:
居民区养家禽
这是不允许的
“在居民区养家禽家畜是不允许的。”越秀区白云街城管中队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三条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记者还查询到,依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按禽类每只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畜类每只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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