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2月17日15:30公开宣判原贵港市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安民警胡平故意杀人一案,胡平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图为17日下午15:30,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民警胡平故意杀人一案。图片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