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北京3月7日讯(川网集团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 陈淋)作为西部地区唯一列入国家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省份,四川省委、省政府经过全面深入的调研,决定将“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纳入全创区改革重点,并及时发布《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以明确科技成果权属为突破口,完善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制度,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试点,明确科技人员与所属单位是科技成果权属的共同所有人。
“作为国家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省份,四川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全面创新,在于为之提供制度性的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甘道明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改革工作,省委书记王东明亲自主持召开了会议研究有关问题,有关智库也提出了工作方案和一些很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应该说,四川省发布的思路措施,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明显的引领作用。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四川代表团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议案,着眼国内普遍存在的科技成果转化难问题,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改革试点授权在全面创新改革八大区域内暂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职务发明成果条款,进一步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面临法律制度困境,同时也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专利法第六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推动改革试点经验提供法律依据。这份议案意在打破科技成果转化难这块坚冰。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六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归单位所有。对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而言,等同于职务发明归国家所有。“《专利法》第六条的科技成果所有权问题,是科技成果转化中比较基础性的核心问题。对此,四川省委省政府和成都市实施了具有解放思想的举措。”甘道明代表以贯彻了四川省委决定意见的西南交通大学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小岗村试验”为例谈到,该校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出台了“西南交大九条”,其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科技成果的产权化,明晰科技成果的所有权,解决了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
甘道明代表解析到,职务科技成果所有制改革,使科技成果单位占有一定比例的份额,同时科技成果发明人也占一定比例的份额,这个份额可以入股,可以参与分配,可以进入市场转让。这种探索举措,让西南交大科研成果转化呈井喷式的增长、爆发式的推进。实践证明,这个探索解决了科技成果产权的问题,解决了谁所有、谁有权使用的问题,解决了调动科技成果发明者积极性的根本性问题。
甘道明代表认为,来自四川的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对《专利法》第六条进行修改,目前来看,改的条件已比较成熟,改的社会认同度也已具备。若议案中的建议内容被采纳,它将会推动我国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