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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2022-2023)》发布 将培育打造国际商事调解“中国品牌”

2024-01-05 16:18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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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5日上午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2022-2023)》。中国网记者刘桢珂摄影

中国网北京1月5日讯(记者 刘桢珂)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5日上午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2022-2023)》。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执行副主席蔡晨风介绍《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湘潭大学)基地主任、湖南警察学院校长廖永安;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出席发布会,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处处长王琳洁主持本场发布会。

发布会上,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在回答关于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国商事调解事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提出了哪些意见建议可供参考的相关问题时表示,为推进我国商事调解事业高质量发展,该报告提出五方面建议。

第一,加强商事调解顶层设计。积极推动将商事调解立法纳入我国立法规划,推动制定完善商事调解相关法律和规范,对商事调解机构的法律性质、调解机构设立条件、从业人员资格、调解员资质、可调解案件范围、调解规则、风险责任、机构保证金等事项作出权威规范或指引,以法律手段引导商事调解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积极发展和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打造国际商事调解的“中国品牌”。

第三,打造国际化专业化高素质的商事调解员队伍。提高商事调解人才培养质量,吸纳退休法官作为专业调解员,整合专家学者、调解工作者、律师、仲裁员等现有人才资源,共同搭建专业调解员队伍。

第四,推动商事调解国际化交流合作。重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调解方面的法治交流合作,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国际商事调解交流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和机构力量,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推动互认调解员,强化调解案件的国际合作,支持国内商事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商事调解规则制定和国际商事调解活动,建立国际商事纠纷联合调解机制,为国际商事争端多元化解机制的构建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五,大力宣传商事调解理念和文化。提升社会对商事调解的认知,积极倡导“有商事纠纷,找商事调解”,鼓励纠纷主体将解决问题作为目标,引导企业将“调解优先”写入合同的纠纷解决条款中。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 中国网记者刘桢珂摄影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5日上午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2022-2023)》。中国网记者刘桢珂摄影

【责任编辑:刘桢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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