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推进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 引领中医药传承发展

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正式召开。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深耕中医药领域,带来关于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两份提案。
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支撑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优化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体系,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顶层设计
建议由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委参与,集合行业优势专家资源对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地方标准进行系统梳理,构建系统、完善的中医药标准体系表,顶层设计、合理分工、各施其责,协调推进,促进标准整合、升级和淘汰,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中医药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出台《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加强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优化标准立项、审查及报送程序。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绩效评价和项目废止制度。
二、夯实中医药标准化基础研究,积极引导高质量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
中医药标准化应作为一门学科开展系统研究,研究对象是中医药标准化规律;应建立适用于中医药标准化的研究方法体系,明确方法论,研究方式及具体方法;应从科学层面、技术层面、工程层面建立中医药标准化的知识体系;重视中医、中药学科与标准化学科交叉,建立相应的中医药标准化知识增长模式。建议加强科技成果向标准的转化,建立合理通畅的转化机制,将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及时应用于标准,指导临床或服务市场。
三、推进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标准引领中医药传承发展
把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作为基本原则,在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前提下,遵循标准化研究原理和规程,注重其他学科与中医药标准化研究的相互交融、相互提升,扩展中医药标准化理论、技术及方法学等研究手段。统筹衔接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国内国际互为支撑、协调推进;完善工作机制及工作程序,创新提案遴选方式,加强各环节质量把控;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建立产学研联盟,引导和激励不同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优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一、大力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中医理论根植于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和文化精髓,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领航定向了未来5年内中医药发展趋势。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要坚持以中医思维和中医学术为本,弘扬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夯实中医药人才成长根基。要提升中医学生的中医思维能力,提高中医类经典课程比重,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强化师承教育制度保障应从法律制度、遴选标准与配套方案三方面进行,出台师承教育管理办法,打破师承教育一对一带教模式,实施多对一带教模式,以丰富继承人理论知识储备,夯实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基础。
二、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特色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
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国家、地方、中医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大力实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工程,打造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强磁场”。国家层面应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通过搭建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等平台,遴选大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和青年人才,不断壮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人才工作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继续实施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遴选新一批岐黄学者、中医药创新团队,分类推进重点学科、优才、西学中等项目实施,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供平台支撑。
三、优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中医药应改变掺杂于西医评价体系中的现状,设立独立的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中医药高层次人才评价指标应体现中医药特色,评价主体以中医为主导,从而改善劳动报酬与工作强度不匹配、人才晋升渠道不通畅等问题。着力建立以创新价值、业务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对临床人才重点评价临床疗效;基础人才重点评价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原创能力;对科研人才评价探索疾病规律、解决临床问题、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