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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严打职业保险诈骗犯罪 有效净化保险市场生态

2025-01-03 11:41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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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 1月3日,公安部举行2025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的成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李有祥、上海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陈颖、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吕伟东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战果

据介绍,2024年4月至11月,为打击遏制保险欺诈违法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行动期间共立案查处保险诈骗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3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15亿余元,有效净化了保险市场生态。各地公安机关先后发起全国集群战役40余次,相继打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职业保险诈骗犯罪团伙。

在打防并举方面,专项行动取得全方位突破。各级金融监管部门深化与部、省、市、县四级公安机关的联动,构建合作机制500余项,建设一体化反欺诈协作平台220余个。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可疑线索1.2万余条,大幅提升了打击效能。同时,组织保险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8万余场次,有效提升了公众防范意识。

四大作案特点凸显

公安部经侦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介绍,当前保险诈骗犯罪呈现出四个突出特点:

第一,传统领域犯罪仍占主导。车险、人身意外险等传统类型犯罪持续多发,不法分子通过专业“碰瓷”、制造“高档二手车”碰撞事故等方式骗取理赔金。一些犯罪分子甚至为骗取高额意外险理赔金而进行故意伤害,性质十分恶劣。

第二,犯罪手段不断升级。为逃避打击,犯罪分子不断改进作案手法,从虚构事故、夸大损失发展到冒名顶替、虚假销售等多种形式。犯罪领域也从传统险种向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运费险、退货险等新型险种蔓延,呈现出全保险业态化趋势。

第三,团伙化特征明显。犯罪活动贯穿投保、经纪、理赔业务全流程,涉及汽修、医疗、鉴定、评估全环节。犯罪团伙往往与行业内部人员勾结,形成完整的犯罪产业链,造成“窜案”“串案”频发。

第四,隐性风险增多。一些不具备保险业务资质的实体或空壳公司,针对交通运输、农牧渔业、新能源等行业,以“统筹服务”“安全互助”等新业态为幌子,诱导客户购买伪假保险产品。这些机构通过频繁更换经营地点规避监管,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

完善长效机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李有祥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的落地见效,按照“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的要求,进一步统筹资源,构建监管部门、保险机构、行业组织、外部单位协同参与的工作体系。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险机构收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理赔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后,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作出处理,没有确凿证据或线索的,不得以涉嫌欺诈为借口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完善常态化打击机制。同时深入推动形成保险欺诈综合打击整治工作合力,坚决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点防范提示

为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公安机关向社会公众提出四点重要提示:

一是提高个人防范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保险。消费者应通过正规保险公司或持牌保险中介机构投保,避免轻信非法机构或个人的低价保险诱惑。

二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准确。在投保过程中要如实告知相关信息,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防止信息泄露。

三是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机构,降低被欺诈风险。投保前应详细了解保险公司资质、产品条款和理赔服务等情况,审慎选择。

四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正规渠道维权。如遇理赔纠纷,应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正规渠道反映问题,拒绝非法代理维权和恶意投诉,避免权益再次受损。

【责任编辑:王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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