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取消国内机票价格下限
2013年11月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对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均取消票价下浮幅度限制。与此同时,国内不设打折下限的航线又新增31条。
据民航业内人士介绍,根据2004年出台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省、自治区内,及直辖市与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短途航线,已经与其他替代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实行市场调节价,不规定票价浮动幅度。除上述施行市场调节价的航线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浮动幅度管理,票价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基准价的25%。
昨天发布的通知规定,对部分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且由两家(含)以上航空公司共同经营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票价由实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
航空公司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票价水平的航线新增31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目录由民航局和国家发改委规定,于每年一季度调整公布。航空公司在上述范围内制定或调整旅客运输票价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抄报民航局、发改委。上述业内人士分析,
此次由政府指导价转为市场调节价的31条航线,大多是与京广、京沪等高铁存在竞争,取消浮动幅度限制,有利于提高民航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