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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好撒玛利亚人法”需要被制定

发布时间: 2014-03-24 11:10:31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朱烨  |  责任编辑: 朱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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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高级顾问,美国广播公司纽约前导演及副总裁Harvey Dzodin(中)与中国朋友们讨论《好人法》是否应该得到推广。 中国网 摄影
   
    又一条关于中国的负面新闻被疯传并被作为头条,这无益于中国的国家形象。这次仍是关于一位老人控告一个自称救助了他的人。
    据相关新闻报道,一位姓吴的普通垃圾清运工骑着摩托车在路上时,看到一位老人躺在地上。吴迅速下车救助老人,却陷入一场争吵,之后在一位当地居民的帮助下,将其送入医院,并支付了医疗费用。他的烦恼是,老人家属指控他造成老人受伤并要求赔偿。
    老人家属提供了什么证据呢?
    老人最小的女儿称,如果吴“没有用摩托车撞伤她父亲,为什么他会这么善良地将她父亲送入医院并支付医疗费用呢”。悲哀的是,法官们在过去也是以同样的逻辑冤枉这些好心的“撒玛利亚人”。
    最后吴自杀了。他妻子说他这样做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
    尽管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知道事情真相,但有一点很清楚,有许多“好撒玛利亚人”被要求支付赔偿,或是很多时候,一群人对一个不幸者,除了围着呆看或拍些照片传到微信来损害中国国家形象以外,无所作为。而这件事只是这一大串事件中的一个而已。
    但你会做什么呢?我知道,因为这类事件的存在,尽管我很想提供帮助,但很遗憾,我会控制自己不做。
    而悲哀的是,这种情况或类似情况,本来是多么容易就可以被避免。
    这个道德难题的答案可以在上面提到的悲剧发生地——深圳市的一条街道上找到。
    由于许多类似事件的发生,深圳管理层决定研究其他国家对于类似事件的处理办法。深圳的“好人法”于八月生效。它基本保护了“好撒玛利亚人”在救助他人时免于被追究法律责任,因为它要求受伤者提供证据,并严厉处罚那些谎称自己被“好撒玛利亚人”伤害的人。
    如果该法应用到了此事件中,则老人若欲获取赔偿,则不得不先证明是吴造成了这起事故的发生。
    也许中国其他地方应效法深圳,只有诬告者受到罚款及刑罚时,人们才能无须担心被诬告而大胆救助别人。
    当我们展望马年,让我们祈愿“好撒玛利亚人法”在这一年出台。只有法官们将书本砸向那些束缚人们行善天性的骗子时,人们才会知道:自己不仅不会陷入被诬告的噩梦,而且还能帮助真正有需要的人。这时,人们才会去帮助别人。(文/Harvey Dzo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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