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图 片> 新闻栏目

4月起沪上导盲犬可依法搭乘公共交通[组图]

发布时间: 2014-04-02 08:16:29  |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郑亮  |  责任编辑: 郑亮
直接点击图片或者使用键盘'←' '→'键翻页

4月起沪上导盲犬可依法搭乘公共交通

4月1日,陈歆在导盲犬“耳斯滨”的帮助下乘坐地铁。根据当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盲人可以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盲人在导盲犬的引导下出行不用再担心受到阻拦。据悉,2011年起施行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曾就此作出过规定,但仍有部分工作人员或乘客因不明法规而拒绝导盲犬搭乘公共交通,新规的实施进一步从法律的角度为残疾人权益提供了保障。新华社发

1   2   3   下一页  


跳转到

 

/ 3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