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朝阳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4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李代沫认罪态度良好,表示将积极改正错误。(图文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李代沫讲述吸毒史:因工作生活遇挫复吸[组图]
发布时间: 2014-04-18 19:56:52 | 来源: 北京晨报 | | 责任编辑: 寇莱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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