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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强奸犯仅判四年猥亵罪 单亲妈妈控诉不愿接受捐款[组图]

发布时间: 2014-05-14 13:59:30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杨佳  |  责任编辑: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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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强奸犯仅判四年猥亵罪 单亲妈妈控诉不愿接受捐款[组图]

2014年5月13日,河南平顶山。母女共同挤住在一个不足20平米的小屋内,厨房厕所都在房间外公用。冬无暖气,只能靠多垫几床被子,夏无空调,只能靠一个小小的台风扇解暑。图片作者:小小/CFP

 

    2014年5月10日消息,日前,河南平顶山一位单亲妈妈在微博发帖称,自己的女儿“小草莓”在2岁4个月起,被幼儿园园长的丈夫性侵一年之久,其间还被强奸,但警方仅以猥亵儿童罪立案,法院也只判处被告4年6个月徒刑。微博截至昨日23时,转发已超过5.6万次。

    记者调查发现,代理“小草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律师,为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与被告平顶山新华区教体局代理律师属同一家律师事务所。这遭到了律师界人士的质疑。

    微博爆料被广泛转发

    5月7日晚,网友“平顶山两岁小草莓”发微博称,她是平顶山的一位单亲妈妈,也是一名公交车司机,由于工作关系,加上女儿“小草莓”(化名)的外公外婆早已去世,只好把2岁4个月的女儿送到平顶山新华区焦店镇东方红幼儿园,没想到长期遭到幼儿园园长丈夫王延枝的性侵。

    在刚入园一个月时,“小草莓”就曾告诉母亲常被王延枝摸下体,母亲曾到幼儿园告知园长,但没有作用,直到“小草莓”小便失禁,母亲带她到医院检查,才发现处女膜破裂,外生殖器和子宫也已受损。

    “小草莓”还告诉母亲性侵细节,这些细节显示,她不但被王延枝猥亵,还曾被其强奸。不过,公安机关最后以猥亵儿童罪立案,今年2月13日,平顶山新华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延枝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小草莓”一方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被驳回。

    经记者了解,“小草莓”的母亲姓田,40岁。去年9月28日报警后,其失业至今。“娘俩精神都受到严重创伤。”首先接到求助的《大河报》记者朱长振说,田女士曾多次表示,“活着没什么意思”。

    如今,“小草莓”面对陌生人仍然调皮活泼。但田女士称,女儿提起过去还是很害怕,“我带她到广州做过心理疏导,效果有一点,不过她还是经常会在半夜惊醒大哭,就怕她心理阴影会留一辈子。”至于女儿生理上的后遗症,田女士表示,她没家没房子没工作,经济上已山穷水尽,实在无力顾及。

    截至10日23时,田女士发出的微博已被转发超过5.6万次,其中包括一些影视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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