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老年人优待工作是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高度重视在医疗卫生领域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自2013年24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文件以来,卫生计生系统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上下联动,多措并举,老年人优待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将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一是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以65岁以上老年人为重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截至2013年底,全国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3.5%。二是深入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截至2013年底,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达11691.6万人。
二、做好老年慢性病的预防控制,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一是落实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通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癌症早诊早治、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干预项目,对筛查发现的老年癌症患者和高危人群进行早干预、早诊断、早治疗,对老年脑卒中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同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二是将老年人作为营养改善的重点人群。开展老年人营养监测和膳食指导,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身体健康的营养强化食品,科学指导老年人合理饮食,促进营养均衡。三是促进老年人口腔保健和口腔疾病防治。以“关爱老人,修复失牙”为主题开展社会宣传,围绕老年口腔健康,组织开展一系列老年口腔健康宣传和义诊活动。
三、加强老年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
加强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相关内容已纳入正在编制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截至2013年,全国共有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和康复医院682家、床位6.9万余张,分别比2010年底提高了42%和52%;三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率从2012年的4.9%上升到2013年的6.2%,有效提高了老年人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四、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方便老年人就医
(一)政策引导。为进一步推动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今年初我委与全国老龄办联合印发《关于在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全国卫生计生系统纷纷按照活动要求,推动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优待的便利措施,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综合、连续、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具体措施。各地因地制宜,整合各方资源,采取了多种具体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优待服务。一是各级医疗机构创造条件,特设老年人就诊区,使老年人拥有专门候诊空间,改善就诊环境。二是优化、简化看病流程,方便老年患者就医。如北京医院合并门诊中西药房,实现一站式取药,简化就诊环节。同仁等医院建立就诊卡预付费功能,减少缴费排队环节。三是形成特色的老年病专业门诊,如:老年前列腺门诊、糖尿病门诊、老年痴呆门诊、高血压门诊、老年疝气门诊等,方便老年人就医。四是通过细节体现对老年患者的关怀。很多医疗机构在卫生间设置安全扶手,并保证每层配备座位式马桶;增加门诊大厅的咨询导诊人力,及时为老年人提高导医等所需的帮助;每层配备热水间,方便老年人定时服药;举办健康教育讲座,针对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健康知识等内容开展宣教,等等。
五、统筹规划、合理设计“医养结合”工作
与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联合发文,在北京、湖北、云南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试点工作。与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积极协调,拟就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联合发文。
下一步,卫生计生系统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专题督查,规范管理,拓展优待项目、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老年人优先享有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成果,确保“老有所医”,实现健康老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