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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子眼紧盯"车窗垃圾" 乘客扔竹签领首张罚单[组图]

发布时间: 2014-12-12 08:26:12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  作者: 张肇婷  |  责任编辑: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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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子眼紧盯'车窗垃圾' 乘客扔竹签领首张罚单[组图]

  小周将竹签扔出窗外。

成都电子眼紧盯'车窗垃圾' 乘客扔竹签领首张罚单[组图]

  小周因乘车时乱扔垃圾,领到50元罚单。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11日讯(记者 张肇婷摄影报道)不少市民乘车时习惯将矿泉水瓶、纸巾、烟头等垃圾抛向窗外,导致道路上有许多垃圾,影响环境卫生。12月11日下午,市民小周坐同事车途径成都二环路东四段龙舟路口时,将吃完零食的竹签,顺手扔出窗外,这一幕被高清球型电子眼记录下来,为此,乘客小周被罚款50元。

12月11日下午2点10分,一辆白色福特汽车行驶至在二环路东四段龙舟路口,在此停车等候红绿灯。这时坐在副驾驶的小周拿着关东煮开始吃了起来,随后顺手将剩下的竹签扔出窗外。

当白色福特汽车行驶至下一个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下。这时小周及车上的同事还一头雾水,“我们没有做违法的事情啊?”

当民警向小周询问是否向窗外扔垃圾时,小周否认了,“刚开始想我扔东西又没有证据,就否认了。”事后小周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直至小周被带到交警三分局才知道,刚才自己在车上乱扔垃圾的行为,被“全球眼”清晰记录下来。小周说,自己和同事上午去三色路跑业务,太忙中午没有吃饭,在返回公司途中买了点零食先垫肚子,“吃完后顺手将竹签扔出窗外,其他垃圾我们都装在袋子里。”

根据《道法》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这些规定的,处50元以下罚款。

“以前由于车窗抛物存在取证难的特点,为此受到处罚的人极少。”

交警三分局民警李明昭介绍,如今有“全球眼”高清抓拍系统,除了日常监控违规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还会对向车窗外乱扔垃圾的行为进行监控。“这也是自全球眼开通后,针对向车窗外抛洒物品的违法行为抓拍,开出的首例罚单。”李明昭介绍,交警部门对向车窗外乱扔垃圾的行为将进行常态化管理,劝诫市民要遵守规定。

环卫工人刘大姐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每天上班早晚高峰是车窗抛物最多的时候,特别是在几个红绿灯口,矿泉水瓶、纸巾、烟头最多。而每捡起一处路上被扔掉的垃圾,环卫工人其实都要冒着很大危险,刘大姐说自己和工友有很多次在捡拾垃圾时,都被扔出来的矿泉水瓶砸到身子。

民警提醒,驾乘人员自觉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意识,杜绝车窗抛物现象的发生。

大家在车内或提包中准备一个塑料袋,有垃圾随手放在塑料袋里,下车后再扔到垃圾桶里,不要随手乱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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