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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非办:非法集资案达峰值 专项整治行动6月启动

发布时间: 2015-04-28 15:07:01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孙婉露  |  责任编辑: 孙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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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杨玉柱(摄影:中国网 孙婉露)

    中国网讯(记者孙婉露)428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座谈会。会议指出,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成为非法集资案发重灾区,有关部门计划于6月至8月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投资者也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写字楼里的集资诈骗:警惕“无风险、高收益”理财产品

    据统计,2014年全国新发投资理财类案件1267起,同比上升616%,涉案金额547.93亿元,同比上升451%

    会上,处非办杨玉柱主任称,这些以投资理财咨询为名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公司大多设在商业闹市区,多选择高档写字楼等,门面豪华。他们常常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甚至还虚构一些投资项目或者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对此,公安部经侦局张景利副局长提醒,对于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的公司,群众要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网络世界的非法借贷:给陌生人借钱需小心

    数据显示,近两年来P2P网络借贷机构数量成倍增长。2014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全年的11倍、16倍和39倍。

    杨玉柱主任称,很多公司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幌子,在线下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集资业务。

    然而,事实上,P2P网络借贷属于信息中介机构,只能进行“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撮合,不能充当信用中介。也就是说,投资者需要注意,签订借款合同的对象不能是平台本身。

    杨玉柱强调,P2P本质上还是向陌生人出借自己的资金,属于较高风险类的投资。投资者仍然要警惕“担保”、“保证收益”类的宣传,警惕一些通过论坛、网帖、甚至街头路边、市场集市等线下渠道以“P2P”名义招揽客户的机构组织和人员。

    据悉,2014年非法集资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等同比增长2倍左右,均已达到历年峰值。有关部门计划于6月至8月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一些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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