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在韩国首尔,韩国保健福祉部长官文亨杓(前)在记者会上发言。新华社记者姚琪琳摄
26日进入广东省惠州市的一名韩国人已被确诊为中国首例输入性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这位曾在韩国密切接触中东呼吸综合征患者并已出现发烧症状者,是怎样脱离韩方监控来华的呢?这一疑问在韩国社会引发强烈关注。
为何能出境?
当这名患者在广东惠州被隔离治疗后,便有韩国媒体指责这一男子强行出国将病情扩散到中国极不负责任。这名患者的妻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说,她丈夫的工作十分繁忙,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差。
韩国保健福祉部发言人在5月28日的通报中承认,在初期流行病学调查中并未将该男子列入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并进行隔离观察。但韩方同时认为,该男子刻意隐瞒“密切接触”经过,导致事态扩大。
这名发言人解释说,在初期流行病学调查中,这名男子并未说明其在5月16日探望过后来被证实患有中东呼吸综合征的父亲。他在5月19日开始发烧后和22日在某医院急诊室接受治疗时,并未向医生说明自己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患者,并且是确诊患者的家属。事实上,其父亲在20日就已被确诊为韩国第三例中东呼吸综合征患者。
5月25日这名男子第二次接受治疗时仍然否认其父亲为确诊患者,而且也未听从医生劝其取消出差计划的建议。与此同时,当事医生25日了解到该男子有中东呼吸综合征密切接触史后也未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一直拖延到该男子出国后的27日才向其所在地区保健部门报告。这些消极应对的做法,使得这名男患者摆脱了韩国医疗和防疫部门的监管。
韩国保健福祉部决定今后将对违反“配合义务”的医患双方采取严厉处罚措施。若医护人员不及时举报,或者与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接受检查,可被处以2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元)罚款。如果与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自行隔离,可被罚款3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68万元)。(新华网 记者 姚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