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公安人员在北京首都机场押解6名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
当日,在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和印尼警方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公安部“猎狐-2015”赴境外缉捕工作组将近期抓获的6名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吕某、陈某、林某、王某、张某、傅某从印尼押解回国。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已先后从3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56人。新华社记者李明放摄
猎人联盟
“猎狐”是点对点“天网”是布局
2014年,公安部宣布开展“猎狐”行动;2015年,“天网”行动拉开序幕。二者之间有何关系,又有何区别?
如果说“猎狐”针对的是精准的“点对点”,建立在掌握明确清晰证据的基础上的话,那么“天网”更多的就是在“布局”和“撒网”,切断外逃分子的一切后路。
如果从组织架构上看的话,这种区别就更加明显:相对于以纪委、公安、检察机关为主体的“猎狐”行动,“天网”的组成部门更广\u2014\u2014\u2014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中组部、最高检、公安部、人民银行等部门都参与进来,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换句话说,这一“猎人联盟”的成立反映了中国打击腐败的坚定决心\u2014\u2014\u2014不仅有打击力度,更有预防和制度性的手段保障。
为什么要如此不遗余力地海外追逃追赃?就是因为长期以来,由于国家间存在的司法差异,境外成为一些贪官的“法外仙境”。倘若不能将这些外逃贪官绳之以法,就意味着中国法律在外逃人员身上失去效力,境外成为法律规制的“后门”。
“‘猎狐’强调针对业已发生的犯罪的有目标性打击,‘天网’则更强调国际立体性的制度化努力,由点到面,不留死角。你一旦有贪污犯罪的行为,必会撞到网上。”中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淑真说。
如果说国内的“猎人联盟”来自部门间的通力协作,那么国际上的“猎人联盟”则体现更深层次的国际合作。
专家表示,中国的外逃人员有很大一部分是逃亡北美、欧洲、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但中国与这些国家地区之间大多尚未签署引渡协议,很多时候只能通过个案推动,效率很低。但中国目前的做法则是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性条例入手,以更加务实的方式推动案件进展。
“重点突破外逃贪官所谓的‘避罪天堂’,对于形成追逃追赃的常态化、高压网络起到了纲举目张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