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台上中)作为中方授权代表签署《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
当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的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代表在北京出席《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签署仪式,标志着成立亚投行及其日后运营有了各方共同遵守的“基本大法”,迈出筹建最关键的一步。
按照协定规定的原则计算,中国以297.804亿美元的认缴股本和26.06%的投票权,居现阶段亚投行第一大股东和投票权占比最高的国家。
目前,亚投行已经明确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并将根据未来亚投行业务发展需要,在其他地方设立机构或办公室。亚投行协定明确,亚投行将设立行长1名,从域内成员产生,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一次。新华社记者 李鑫 摄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韩洁 熊争艳)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的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代表29日在北京出席《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签署仪式,标志着成立亚投行及其日后运营有了各方共同遵守的“基本大法”,迈出筹建最关键一步。
此次各方签署的亚投行协定有中文版、英文版和法文版,共11章60条,详细规定了亚投行的宗旨、成员资格、股本及投票权、业务运营、治理结构、决策机制等核心要素,为亚投行正式成立并及早投入运作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
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说,协定借鉴了现有多边开发银行的经验和做法,在治理结构、业务政策、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坚持国际性、规范性和高标准,确保亚投行专业运营、高效运作、透明廉洁。
签约仪式上,一位澳大利亚代表说,亚投行协定是一个高质量文本,对各方关注的保障政策做出了严格规定,朝着各方预期的方向迈出了积极一步。
“协定确定了亚投行的战略方向和治理模式。”中国社科院世界政治与经济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室主任刘东民说,与现行多边机构做法相比,亚投行协定的一些规定更显其创新性和开放性,如项目面向全球采购,而不是仅限于成员采购;不设常驻执董会,提升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明确将公开、透明、择优的人才招聘和选拔机制写进协定等。
协定中,最受关注的是各意向创始成员国的股本和投票权。亚投行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域内成员和域外成员的出资比例为75:25,域内外成员认缴股本参照GDP比重进行分配,并尊重各国的认缴意愿。
按照协定规定的原则计算,中国以297.804亿美元的认缴股本和26.06%的投票权,居现阶段亚投行第一大股东和投票权占比最高的国家。
印度、俄罗斯分列第二、三大股东,认缴股本分别为83.67亿美元和65.36亿美元,两国的投票权分别为7.5%和5.92%。
财政部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副主任周强武说,域内成员股本占大头,更多体现了亚投行为发展中国家利益代言的特点。亚投行和金砖银行都是致力于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现行国际机构互为补充,更好支持亚洲域内国家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初始认缴股本中20%为实缴股本,分五年缴清,每次缴纳20%。此外,目前各国的认缴股本为上限并且是意向性的,须得到各国政府及立法机构的批准。
“中国在亚投行成立初期占有的股份和获得的投票权,是根据各方确定的规则得出的自然结果,并非中方刻意谋求一票否决权。”史耀斌说,今后随着新成员的加入,中方和其他创始成员国的股份和投票权比例均可能被逐步稀释。
据亚投行协定,亚投行的投票权由股份投票权、基本投票权以及创始成员国享有的创始投票权三部分组成。
其中,股份投票权等同于每个成员的股份数,持股越多,股份投票权越高;基本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12%,由全体成员平分,包括新纳入的成员,也就是说只要有新成员加入,所有成员的基本投票权就会被稀释;创始成员国还享有每国600票的创始成员投票权。
“这样的组合意味着投票权是动态的,基本投票权和创始成员投票权在总投票权中的占比也是协定磋商过程中各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刘东民说,亚投行投票权的规定体现了亚投行的开放性,随着更多国家加入,中国投票权可能逐步降到25%以下,不追求一票否决权,也说明中国政府秉持的真诚大器心态。
国务院参事室参事汤敏说,中国是大股东并不意味着对重大事项就有一票否决权,中国会关注和平衡其他国家的利益。亚投行是一种合作共赢的思路。
亚投行协定明确,亚投行将设立行长1名,从域内成员产生,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一次。但协定并没有公布谁是首任行长,因为行长将由亚投行的理事会任命。根据安排,亚投行将在正式成立后召开部长级理事会任命首任行长。
史耀斌说,协定签署后,各方将磋商制定行长遴选规则,待各方达成一致后才会启动行长遴选工作,届时中方将推荐强有力的候选人参与首任行长竞争。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陈凤英说,首任行长的确定非常重要,因为首任行长将会为亚投行未来的管理定下基调,并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亚投行未来多年的运营特点。
目前,亚投行已确定总部落户北京。根据协定,亚投行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立机构或办公室。相关具体安排将根据未来亚投行业务发展需要由各方共同商定。
协定签署后,并不意味着亚投行马上就能宣告成立。此次57国政府代表出席签署仪式,其中已通过国内审批程序的50个国家正式签署协定,其余未走完程序的国家应在2015年底前完成协定签署。同时,各意向创始成员国还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国立法机构批准,此后才能成为亚投行创始成员。
当然,亚投行的正式开门营业不会等到那么晚。协定规定,只要至少有10个签署方批准且签署方初始认缴股本不少于认缴股本总额的50%,就可以确保亚投行今年年底正式开张。
楼继伟说,目前亚投行的筹建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但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要把亚投行建成高标准的国际金融机构,还需付出更多的努力。
“我相信,在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的合力推动下,我们一定能把亚投行打造成21世纪新型多边开发机构,为亚洲和全球发展事业做出积极贡献。”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