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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全面落实《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图]

发布时间: 2015-09-25 18:45:19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黄婉晴  |  责任编辑: 黄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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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媒体通气会    中国网 黄婉晴 摄影

中国网9月25日讯(记者 黄婉晴)2015年9月25日,“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媒体通气会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举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出席通气会,就全面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向新闻媒体介绍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关文件,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至关重要,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李克强总理也于9月18日主持召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强调要推动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更大进展,为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作出新贡献。

在通气会上,连维良首先指明了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主要体现在“把握目标原则、区分不同类型、鼓励多种方式”。其中,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就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动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

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二是坚持完善制度、保护产权;三是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四是坚持宜改则改、稳妥推进。在提到区分不同类型时,连维良指出,一是要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宜混合”的国有企业,二是要区分商业类和公益类的国有企业,三是要区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等不同层级。连维良同时强调,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多种方式并行。一是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支持集体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四是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五是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六是探索完善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方式;七是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在谈到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组织实施时,连维良指出,主要是落实五个方面的要求:“注重试点示范,注重保护产权,健全治理机制,依法合规操作,推进配套改革。”连维良特别指出,健全治理机制,一是要让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二是让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三是要推行混合所有制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同时,连维良强调,要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健全国有资产定价机制,切实加强监督,依法合规操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具体推进配套改革方面,连维良做了进一步的说明:一是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二是要完善支持政策;三要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四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五要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六要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在通气会的最后,连维良再次重申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大意义,表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这项改革能够平稳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真正使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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