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保护长城的长城”
面对上述乱象,多年来,不少地方党委政府尤其是文保部门,在严格执法、设立长城保护员、修缮濒危长城等方面,做了大量保护工作,付出了巨大努力。
秦皇岛市抚宁区在全国首创长城保护员制度,并涌现出农民保护员张鹤珊37载守护长城的感人事迹;宁夏盐池县首开古长城认领保护制度,引来民间资本保护长城;京津冀三地将联手推进长城文物保护与利用,加强三地长城保护联合执法……我国民间群体对长城的保护热情从未消退,政府对长城保护的重视也在加强。
然而,长城保护涉及面广、难度大,法规约束力不强、管理职能交叉、保护力量不足、无序无知开发,是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
中国文物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文物学会长城研究委员会会长成大林说,长城涉及面极广,如果没有科学的总体规划、严格的法律约束和强有力的协调机制,仅凭一个地区、部门是不可能做好长城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的。
长城应当集中精力保护精华段落还是整体保护,一直存在争议。董耀会说,长城之所以伟大,在于它是万里长城。如果只有“十里长城”,它就不可能举世震撼,对长城的保护不应该“挑肥拣瘦”。
成大林等人士建议应从“细化已有法规、完善技术手段、理顺管理机制、调动社会力量”等方面优先着手,从体制机制、法律规范、技术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完善长城工作体系,构建“保护长城的长城”。
虽然《长城保护条例》于2006年实施,但缺乏具体细则,加上不少地方都未出台长城保护规划,约束力有限。承德市金山岭长城管理处副主任郭中兴说:“一些破坏长城的行为最高罚款只有50万元,有时远远低于破坏长城后占地所取得的收益。”
“一方面要进一步修改完善《长城保护条例》,加强执法和监管的力度,使之对新情况、新问题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国家宜尽快出台系统的长城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省际之间的长城保护工作。”董耀会说。
由于没有长城修复技术的专项研究和统一的修缮技术标准,长城“修复性破坏”日益严重。多位专家建议应从国家层面制定有关长城的技术管理法规。开展保护、修缮、复建时,应从规划、论证、立项、设计等方面都有科学、规范的程序,防止保护性破坏。
不少专家还认为,做好长城的管理工作需要理顺管理体制,明确保护、开发方针。首先要确立文物主管部门的主管地位,使其在长城保护工作中有地位、有手段。其次可考虑成立国家级长城管理委员会或者联席会议制度。由与长城保护、管理、研究相关的部门人员组成,设立常设机构并制定工作制度,以解决长城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问题。在“保护为主”的同时,合理、科学利用长城资源,既兼顾周边群众利益,又避免单纯把长城变成摇钱树。
成大林说,目前真正从事长城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已屈指可数,且年龄已经偏大。加之,我国对长城研究不够系统深入,当前长城调查大多是个人行为,科学性和严谨性不高。
记者了解到,长城保护力量也严重不足,单凭某个机构或单边力量无法保护好长城。以河北省为例,张家口市长城保护管理处是河北省地级市中唯一专门保护长城的机构,仅靠屈指可数的文保人员去看护张家口1300多公里的长城不太现实。
业内人士建议,应建立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长城保护的机制,使长城沿线的每一位居民和游客既是长城文化的享有者,也是长城的保护者。(记者:闫祥岭、王井怀、高博、齐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