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急情快报”监督办案被识破
2016年1月28日上午,两名自称某杂志社西部工作站的男子,持盖有该工作站钢印的工作证,来到西安公安莲湖分局,并出示盖有“急情快报”条形章的公函材料,以监督办案为由,要求莲湖分局领导指示所属的桃园路派出所,将该所办理的一起非法拘禁案的证据退给当事一方,并对办案民警严肃处理,将处理结果函复他们。
工作证显示,这两名男子一人是张某某,职务为常务副站长;另一年轻男子为郑某某,职务为编辑部副主任。莲湖分局警察核查时,发现公函中多处错误,工作证也存在明显错误,漏洞百出。
据莲湖分局政工科副科长薛喜平介绍,交谈中,张某某语高声厉,对莲湖分局桃园路派出所领导及办案民警横加指责。声称桃园路派出所越权办案,要求分局对办案民警进行处理,向他们回复处理情况,并扬言如不尽快处理此事,莲湖分局将承担严重后果责任,他们将向省市领导反映此事。
此二人言语行为的表现,引起莲湖分局秘书科、政工科工作人员怀疑。在设法稳住张、郑二人后,警方在对二人反映民警越权办案的问题进行调查的同时,也对此二人的身份进行了核查。
经调查,桃园路派出所在办理非法拘禁案中,将当事一方强逼另一方写下的条据作为证据附卷,并告知当事双方,经济纠纷应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到法院进行诉讼,如法院需要,可以到公安机关调取相关案卷证据。因此,并不存在越权办案问题。
此外,莲湖分局政工科通过宣传部门向两男子自称所属的杂志社核实,该杂志社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该杂志社并未授权相关业务,西部工作站均系假冒,山东、河北等多地出现冒充其杂志进行违法犯罪的行径,希望公安机关给予严惩。
获此情况后,莲湖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全面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