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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反家暴法》家庭“保护伞”制约家庭暴力行为

发布时间: 2016-03-04 12:31:53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伦晓璇  |  责任编辑: 伦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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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4日上午11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举行,全国人大会议历史上首位女发言人傅莹第四次亮相,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中国网记者 牛博 摄


    中国网北京讯(记者 杨佳 牛博)2016年3月4日上午11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举行,全国人大会议历史上首位女发言人傅莹第四次亮相,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在回答法制日报、法制网记者的提问时,傅莹说,反家庭暴力法是3月1日出台的,而且出台之后马上就有了第一个案例。反家暴法是人大妇女代表普遍关心的一部法律,当然不光是妇女,男士也是关心的。反家暴法出台之后,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共同形成一个法律框架,更好地制约家庭暴力行为,像一个“保护伞”来维护、鼓励家庭和谐。

    这个内容,关注的焦点一直是公权力对家庭的介入,中国人家庭观念比较强,在这部法的设计当中应该说公权力的介入还是比较克制的,只有在家庭不能够自制的情况下,公权力才被动介入,并且完全是在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上才会去介入。对这部法律,人大会继续关注其实施情况。

    另外,说到中国的弱势群体,如何保障和保护留守儿童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痛点。最近这些年出现很多恶性事件,地方政府、地方组织还是要负起监督责任,掌握全面情况,督促监护人。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社会组织,都不可能完全取代家庭。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通则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监护义务,如果长期不履行监护责任,尤其出现恶性的严重事件,父母也是要面对法律的追究。当然,没有父母愿意离开自己的子女,中国现在大量的打工群体也是一个社会现实。所以,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当中,还是要加快社会服务保障能力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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