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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继伟: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和雇员保护程度不平衡[组图]

发布时间: 2016-03-07 10:44:44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赵娜  |  责任编辑: 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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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部长助理许宏才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中国网 郭天虎摄影

    中国网北京讯(记者郭天虎 高聪)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2016年3月7日(星期一)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部长助理许宏才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楼继伟在发布会上表示,现有劳动合同法在企业和雇员方面保护的程度是不平衡的,所构建的用工的基本模式是标准用工的模式,对于在职的职工保护比较多,对于新入职的就业者带有歧视,带来一些弊端,我说过分析,一个是没有激励提高职工的高技能,因为企业加大职业培训而职工可以提前一个月离开,企业为何要帮你培训技能,目前高级技工的短缺,都是劳动合同法造成的,肯定有关。一个职工如果工作不努力,企业很难对他进行处理,比如解雇,那么位置就占着,对新入职的就形成歧视。

劳动合同法是标准工时制为基础的,而不是适合于灵活用工,那些外向型的以加工贸易为主的企业,有订单的时候,把工人招来,签订临时合同,没有订单的时候你先做别的什么。企业是灵活用工的,但是我们是标准工时制为基础的《劳动合同法》。从产业来说,可能会因为成本上升转向其他国家去了。那么最终损害的是劳动者,减少了就业机会。本意是保护劳动者,但可能最终损害了一些劳动者的利益,还可能导致了薪酬的过快上涨。这几年薪酬的上涨是超过劳动生产率的,长期这样是不可持续的。这里有各方面的原因,不能说跟《劳动合同法》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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