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周岩(左)和母亲在庭外等待宣判结果。当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合肥少女毁容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陶某某赔偿周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抚慰金等共计1804993.7元。据合肥市中院的判决书显示,周岩与陶某某为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过程中发生矛盾,陶某某遂产生报复心理。2011年9月17日18时许,陶某某打火机油泼洒在周岩面部及身上并点燃,周岩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中新社记者张娅子 摄
“合肥少女毁容案”民事赔偿二审周岩获赔180余万[组图]
发布时间: 2016-03-23 08:26:55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 责任编辑: 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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