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亚洲区域合作的新思路
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倡议。3年多来,这一倡议迅速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化为现实,形成了思路清晰、广阔发展的路径。2016年11月17日,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第A/71/9号决议,将“一带一路”写入决议,得到193个会员国一致赞同,体现了国际社会对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普遍支持。
2017年,“一带一路”进入深入落实阶段。在5月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期间,来自30个国家的领导人和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负责人达成广泛共识,通过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方面,形成了76大项、270多项有代表性的成果。
“一带一路”积极对接沿路、沿线多国和区域发展战略,包括哈萨克斯坦的“光明之路”、蒙古的“发展之路”、英国的“英格兰北方经济中心”、越南的“两廊一圈”、土耳其的“中间走廊”、俄罗斯的“欧亚经济联盟”、韩国的“欧亚合作倡议”、澳大利亚的“北部大开发”以及老挝的“变陆锁国为陆联国”等。
在互联互通领域,一个宏伟的蓝图愈发清晰。130多个涉及铁路、公路、海运、航空和邮政的双边和区域运输协定已经签署。通过73个公路和水路口岸,中国与相关国家开通了356条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海上运输服务已覆盖“一带一路”沿线所有国家;中国与43个沿线国家实现空中直航,每周约4200个航班;简化了国际铁路联运办理手续,促进中欧间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开展国际铁路运邮合作,“中欧班列”已开行39条,到达10个国家15个城市。
此外,中巴经济走廊“两大”公路和瓜达尔港、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及其港口城和汉班托塔港、印尼雅万高铁、肯尼亚蒙内铁路、希腊比雷埃夫斯港、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整治工程以及中俄跨境桥梁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启动或投入运营。形成了中巴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