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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之光——第二届丝绸之路主题国际摄影大赛征稿

发布时间: 2016-10-14 09:27:08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中华世纪坛  |  责任编辑: 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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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策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构想,新华社相关部门将举办“一带一路全球行”活动,组建车队穿越我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穿越丝路沿线行经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土耳其、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奥地利、捷克、德国、荷兰等12国等国家,搭建助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桥梁和平台,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发展。为通过影像生动地展示中国形象,传播丝路故事,特举办丝路之光——第二届丝绸之路主题国际摄影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方:新华通讯社北京国际摄影周

二、大赛内容

1、大赛名称

丝路之光——第二届丝绸之路主题国际摄影展

2、组别设置

分为“自然风光”“风土人情”“丝路见闻”三个组别进行照片征集。

三、赛程计划

征稿日期:2016年8月20日-9月18日

初选日期:2016年9月20日

总评日期:2016年10月5日

四、参赛对象

关注“一带一路”建设的全球摄影爱好者及新闻媒体人员均可参加。

五、奖项设置

一级收藏(每组别各1名):奖金3000元

二级收藏(每组别各1名):奖金2000元

三级收藏(每组别各2名):奖金1000元

优秀作品(每组各3名):奖金600元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六、征稿方式

登录“北京国际摄影周”官网(www.bjipw.cn)查看征集信息,根据参赛要求将作品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photobj_slzg@gehua.com

七、参赛作品要求及说明

1、作品内容积极、符合主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摄影作品可为单幅也可为组照,个人或集体均可。每个组别限投4幅作品(单张照片以一幅投稿作品算,组照投稿作品请使用相同名称+数字序号)。

3、每幅参赛作品需配有简单文字说明,必须为作者原创,如已在其他媒体获奖需注明。

4、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相机以及手机作品均可参赛。

5、本次摄影大展投稿只接收JPG格式文件。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向参赛者调取原始照片,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未如期送达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6、本摄影大展不接受电脑合成作品。

7、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方有权使用参赛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的相关展示,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付稿酬。投稿即视为授权。

8、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须知及参赛规则。

八、大赛作品评选

1、邀请大赛组委会成员对参赛作品进行最终评选。

2、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终评结果将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9号 电话:(+86)10-59802222 传真:(+86)10-59802095 邮箱:photobeijing@gehu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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