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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化:首例“危险作业罪”立案

2024-04-12 14:19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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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货车非法改装成“黑加油车”,非法销售成品油要追刑责!4月8日,湖南益阳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非法销售成品柴油的胡某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现案件已到移送起诉阶段。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3月1日施行以来,安化县首起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3月6日下午,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中队民警在烟溪镇丰里村路段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日常巡逻整治,发现前方湘N牌照的轻型厢式货车有逃避检查的可疑迹象,立即上前进行拦截。经初步检查,驾驶员胡某在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的情况下,非法加装储油箱、加油机、调压器等设备将湘N牌照的轻型厢式货车改装成移动“黑加油车”,辗转在各工地非法销售成品柴油。经过磅核定,车内违法运载的柴油有约为2吨,随即民警将胡某及车辆带回大队展开深入调查。

3月7日,民警在胡某的见证下提取车箱内化学品液体样品进行检验鉴定,经益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化学品液体样本中检验出柴油成分。

“胡某的这台‘黑加油车’就像是一枚移动的‘定时炸弹’。”安化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刘亚平说,车辆极为简陋,缺乏防雷、防静电等必备的安全设施,无任何消防器材,也未安装防火防爆设施,作业人员没穿防静电工作服,密闭车厢内充斥着浓烈的柴油味,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会对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经调查取证,胡某对自己无证运输、销售柴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新修订的《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胡某将面临以危险作业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安化公安交警提醒:柴油、汽油等具有可燃性,又因为运输储存过程的封闭而具有易爆性,因此在生产、运输、经营等过程中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对于柴油、汽油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须经依法批准、许可,才有相应的从业资格。未经依法许可、批准擅自从事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不仅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是一个巨大的隐患,更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危险,一旦发现相关部门将以“危险作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广大人民群众应当遵守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切不可因贪财而铤而走险。(湖南安化县公安局  黄笑)


【责任编辑: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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