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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持交叉执行之刃 从“试水”到“亮剑”

2024-12-13 12:43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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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作为全省交叉执行首批试点法院之一,自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以来,不断攻坚克难,敢于、善于向“执行难”亮剑,“快、狠、准”地执结了大批市域、省域交叉执行案件,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权益。

快!兵贵神速化六年积案

“我们直接去项目上堵他!这个点正是上班的时候。”昨天早上还在家里给家人准备早餐共度周末的湘乡法院执行局丁格法官,现在已经在距湖南湘乡3000公里以外的新疆克拉玛依市了。他们执行团队在掌握被执行人韩某的线索后,迅速跟当地法院对接协执,拟定执行方案,并于周日出发。被执行人韩某也没有想到会在周一早上上班的第一时间,见到了戴着法徽、拎着案卷、风尘仆仆的湖南执行法官。

2018年,韩某欠湖南某重型机械企业设备款400万元,经审判由韩某及韩某持股95%的租赁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偿还部分设备款后,韩某在仍欠185万余元设备款及部分违约金的情况下带着该设备消失于茫茫人海。

由于原执行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对于需要花大气力寻找被执行人的案件心有余而力不足,让韩某一直逃避履行法定义务。2024年8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指令交叉至湘乡法院执行。

在找到被执行人韩某后,韩某始终以公司周转困难、没有现金流为借口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当即依法对韩某进行了司法拘留。同时,执行法官迅速着手调查韩某在克拉玛依市的财产情况。发现韩某持股95%的租赁公司,持有当地某公司持51%股份,是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且累计分红款达到500余万元。并且,韩某通过亲戚代持股100%,在克拉玛依市经营一家装饰公司,是该装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当上述线索、证据摆在眼前时,拘在看守所里的韩某终于决定凑钱,当即履行执行款40万元,并承诺剩余执行款项在两个月内分批兑付完毕。该案时隔6年成功执结。

化解交叉执行案件,既要掌握案件本身情况,亦要明了案件交叉的原因。湖南某重型机械企业作为湖南机械工业龙头企业,涉案数目多、标的大、分布广。相关执行案件交叉到湘乡法院后,执行团队采取雷厉风行的“快”手段,远赴新疆、安徽、江苏、浙江、广东等地跨省执行,2024年,共查封扣押设备25台、查封房产32套、司法约谈42人、司法拘留12人,化解积案旧案46件,帮助申请执行人兑现合法权益4200余万元。

狠!拒执获罪展雷霆手段

“被告人洪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在广东省佛山市被执行法官找到的洪某,做梦都不会想到对自己房产隐瞒不报,无偿转让股权这些行为,让他收获一副“银手镯”。

洪某与湖南某机械设备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是2022年进入执行程序的,申请执行款386万余元,其妻黄某对洪某上述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经原执行法院查控,发现洪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止本次执行,后该案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到了湘乡法院执行。

洪某是四川人,其妻子黄某是广西人。都说狡兔三窟,作为申请执行人所在地的湖南法院查控不到洪某的财产是意料之中。而洪某真的一无所有吗?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洪某在广东省佛山市不仅买了商品房,还持有一家贸易公司的股份。但是,以上财产洪某并未依据报告财产令向执行法院申报。洪某还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持有贸易公司30%的股权出资额在转让协议上以0元转让给案外人,以逃避债务。而实际上收回了10万元转让款,并未将钱履行判决义务。

洪某未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0元转让股权逃避债务,收到法院报告财产令仍不主动申报其名下财产……以上种种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湘乡法院立即与公安机关联动,网上追逃。2024年3月,洪某最终在佛山市南海区落网。

近年来,湘乡法院高位推进打击拒执犯罪,加强公检法协作配合,与湘乡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执行联动工作办公室,全面健全落实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公检法三机关对拒执犯罪的移送制定统一标准,对办案流程以联合发文的形式予以明确。截至目前已移送10件“拒执犯罪”案件至公安机关,进入诉讼程序3件,判决5件。同时鼓励、引导、协助申请执行人提起自诉,确保对拒执罪精准打击。

准!不打“太极”直接查扣冻

“换个法院执行挺好,我们一下子就拿到执行款了。”杨家桥建筑公司负责人赵大姐感激地说。一个月前她接到湘潭市中院的电话,说他们的案子因为进展缓慢,正好现在有交叉执行政策,准备将其指定到湘乡法院执行。

杨家桥建筑公司与湘潭某地自然资源局的行政赔偿一案,在2022年经二审终审判定自然资源局赔偿杨家桥建筑公司30余万元。眼看案子进入执行程序一年多了,却没什么进展。

2024年6月,赵大姐没想到该案被指定到湘乡法院后,第二次接到湘乡法院肖法官的电话,就听到“执行款已经扣划到位啦,马上就可以发放给你们了!”。而这次案件能如此快速得待解决,得益于湘乡法院执行团队精准的判断。

被执行人是机关单位的案件,难点就在于可能有本地多方干扰,让执行法院不能精准、独立地专注于案件本身。在接到赵大姐这个案件时,肖法官带领的团队出于以上考量,积极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汲取专业法官会议集体智慧,最终决定采取“不拖泥带水不打太极,不给干扰因素滋生的时间,一招制敌”的策略。

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足额执行款后,及时查询其开户银行地点,并迅速到达开户行采取线下扣划的方式扣划执行案款30余万元。招招精准,被执行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已执行完毕。

“交叉执行”利刃斩乱麻的特点,被湘乡法院发挥得淋漓尽致,有效防止权利、关系或者人情的不当干扰。

当前,全国法院都在稳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湘乡法院奔走在捍卫司法权威、守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行路上,坚持将执行工作作为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的“攻坚重锤”,充分发挥交叉执行的效能,用心用情解决好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为解决“执行难”亮出湖湘色彩。(湖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倩黎 )


【责任编辑: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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