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学会应用法学论坛在湘潭举办
1月11日,湖南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年会暨第四届浏阳河应用法学论坛在湘潭举办。湘潭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袁新天,湖南警察学院院长、湘潭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廖永安,湖南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应用法学研究会顾问戴少一,湖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湘潭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翔,湖南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罗良方,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谷国文,湘潭大学法学学部部长、教授李仕春,湘潭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小英,湖南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会长张辉,湖南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黄小喜等出席开幕式,来自北京、河南、新疆、陕西、云南、广西、湖南等地的130多名法学界人士参加论坛。
与会人员紧扣新时代的应用法学前沿问题,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的创新与实践、司法能力提升与社会治理创新、数字时代法治创新与司法应对、典型案例中的法治思想与司法实践四大议题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回应当前运用人工智能、推动社会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实践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开幕式对论文和案例分析获奖者进行表彰。本届论坛自2024年9月底公开征稿以来,吸引了众多实务部门和高校的专家、学者及学生踊跃参与。截至2024年12月底,论坛共收到552篇投稿。经过专家评审,87篇文章脱颖而出,其中论文75篇,案例分析12篇。
本届论坛由湘潭中院和湖南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岳塘区法院、雨湖区法院、湘潭县法院和湘乡市法院共同协办。湖南省法学会应用研究会秉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的理念,专注于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事务的有机融合,服务于良法的制定与法律实施的保障,推动法学理论的现代化。
论坛期间,湖南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湘潭中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授牌,这是湖南省首个设立在中级法院的应用法学研究基地。基地将依托湘潭中院丰富的司法资源和实务经验,聚焦审判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理论创新与专题研究,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精准的决策支持和实践指导。(湖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丁依 李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