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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曾旭晴:建议进一步规范专门学校建设工作

2025-03-09 10:27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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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台联副会长、泉州晋光小学校长 曾旭晴(受访者供图)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21年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制度。目前,全国专门学校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面临专门学校建设滞后、专门教育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等困难和问题。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台联副会长、泉州晋光小学校长曾旭晴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进一步规范专门学校建设工作》的建议。

曾旭晴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统一建设标准,完善运行机制。可根据人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例,明确专门学校建设规划的依据和标准,明确专门学校的经费保障,按照财政预算一定比例确定,实行财政保障和一定的收费政策,促进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在国家主导下,允许地方结合实际制定相关配套运行机制。比如,明确发挥专门教育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决定功能,明确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的评估标准,落实对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措施,也使送入和转出有据可循。

二是整体统筹谋划,明确职责义务。要在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指引下,统筹谋划,落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专门教育与司法训诫、治安管理处罚、检察机关督促监护令、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机制的衔接配套,真正实现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并重。严格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信息保密制度、做好犯罪记录封存;建立融合“六大保护”的相关配套机制,分别明确家、校、社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职责和义务。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要完善专门学校离校学生的跟踪帮扶机制,促使其尽快融入社会。

三是协同合作办学,提升矫治质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驻校民警和司法机关法治副校长的法治教育职能,完善校内观护帮教制度;积极培育、引导和联系社会力量,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参与学校教育矫治、效果评估等工作。各地党政部门应就专门学校建设管理开展研究论证,总结推广各地实践经验。

【责任编辑: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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