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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以法为尺,严把执法防线的“法制先锋”

2026-01-07 15:05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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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男,1992年出生,2014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湖南省津市市公安局受立案管理室主任,先后荣获津市市人民政府嘉奖、津市市人民政府三等功、常德市公安机关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津市市公安局十佳民警、津市市政法系统十佳办案能手等荣誉。

服务实战的“幕后英雄”

李健深知一线办案民警侦查破案的辛劳与不易,为巩固一线民警办案成果,他长期加班加点审核案件,甘当服务实战的“幕后英雄”,不厌其烦为办案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办案。只要有一个办案单位在办案区加班审讯,他就在办公室开展证据材料审查,反复推敲证据链条,不放过丝毫漏洞,认真排除证据间的矛盾点,指出证据收集过程中的问题。从事法制工作9年来,已记不清牺牲多少个休息日,奉献了多少个节假日,共审核各类案件3685起,有力确保了实战警种部门和办案民警对违法犯罪的严厉打击。

执法质量的“忠诚卫士”

打击破案是公安机关的主业,规范执法更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为了提升全局执法质量,李健充分运用执法监管等信息化平台,对各办案单位接处警、受立案、办理时效、场所登记等关键执法环节开展巡查,近三年来点对点给办案单位下达工作指令3784条,督促办案单位整改到位,有效防止了受立案超期、强制措施超期等执法问题出现。他还先后草拟了《津市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区工作规范》《津市市公安局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津市市公安局派出所执法办案室使用及安全管理规定》《津市市公安局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工作机制(试行)》等20多个机制文件,为全局规范执法提供机制保障,确保办案场所的安全高效运行,防止执法顽瘴痼疾久治不愈。在他与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津市市公安局先后获得“常德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法治精神的“播种使者”

执法办案既要追求公平正义,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法律的温度,让每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都感受到法治精神的力量。李健始终不忘法治初心,将法律的温度融入到工作中。2022年2月,在校大学生张某多次到某超市内盗窃快递包裹,总价值184元,后张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快递损失,被害人也对张某予以谅解,办案人员认为多次盗窃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健审核全案证据后,考虑到案值较小,张某系初犯偶犯,主动消除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依法建议对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从“追究刑事责任”到“不予处罚”,虽是一起普通的案件,体现的是为民初心,让执法有温度,践行忠诚担当。( 吴晨凯)


【责任编辑: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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