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强奸冤案:让“回家”迟到了十年[组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4-12  发表评论>>

叔侄强奸冤案:让“回家”迟到了十年[组图]

4月10日,在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七川村,张高平、张辉家门前的鞭炮碎屑铺满一地。这些鞭炮是半月前村民迎接张高平、张辉回家时燃放的。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3月27日,张高平和张辉被家人接回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七川村,回到阔别十年的家乡。现在,张高平、张辉和家人生活在一起,他们表示要努力忘记那场噩梦,“家人平安比什么都重要”。新华社发(张端摄)

 

“不想认罪,但没办法”

    解说:2004年2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高平叔侄两人犯强奸罪,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一审过程当中,法院所采纳的证据显示,张高平叔侄两人在公安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批捕阶段多次供述了强奸王某致死,并抛尸的罪行。张高平叔侄两人的口供究竟是不是遭到刑讯逼供所致?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对此作出了这样的认定,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

    张高平:我没犯罪嘛,态度不好嘛,那一天把我带(出)去,他(们)说,你每次态度不好,“6・26”快到了,过几天把你拉出去枪毙了。我说,我都没开庭,你怎么给我拉出去枪毙?我就问他们,他(们)说我是公安厅督办的案子,如果我态度好一点,可以给我开庭的。就是这样子嘛,我也不懂得法律。我回来的时候,号房里的人看见我脸色有点不大对劲,就问我咋回事儿嘛。我就跟他说了,他说这个只要你态度好一点,他们就不从严从重从快了,那你就写个态度好一点的,认个错嘛。他说,“要么我帮你写一份,你自己看看,你愿意抄就抄,你不愿意抄就不抄嘛。”还搞包烟给我,我也不敢不要,我不要他们要打我的,我就拿下了。接下来,他就写了嘛。

    记者:他写的(是)什么?

    张高平:就是我(和)侄子强奸,你说是不是神话故事啊。我说,不说。他说,我刚才不是说了吗,就打我了嘛,烟给骗去了。

    记者:你仅仅害怕挨打,就写了这个承认自己杀过人的自首书吗?

    张高平:我被打得受不了了,我被他打得没办法。

    解说:张高平讲,也就是在这样的胁迫之下,他写下了一份认罪书。而张辉回忆说,一名关押在同一间室,叫袁连芳的犯人同样胁迫他写下了认罪书。

    张辉:当时我关在袁连芳的那个号里,我去的时候里面有3个人,我是第4个,我一进去就跟袁连芳说,这个案子我没有做。然后他就跟我说,“这个事情你不用跟我说,从头到尾我都知道你是怎么个作案的过程”,抛尸抛在哪里他都知道,从头到尾给我讲了。讲过以后嘛,他说“到时候,我帮你写一份(认罪书),你抄一下”,叫我抄,我不抄他就要打我,蹲到厕所里去,蹲马步,打我。

    记者:为什么你不寻求帮助。

    张辉:没人帮助我啊,那时候,跟看守所民警反映过,他们都不理我,没人帮我。因为我关在一个笼子里,包括他们在内就4个人,(我)一直被他们打着,喊都没人知道。

    记者:那时候你有可能不去写这个认罪书吗?

    张辉:我也想过不写啊,但那种情况下,我没办法。

    记者:怎么就没办法。

    张辉:因为他们这种人根本就是不讲道理啊。

    “我没有绝望,我生气”

    解说:2004年4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分别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而叔侄两人承认罪行的口供,以及认罪书,包括那个犯人袁连芳的证词都成为了这次判决的重要依据。

    记者:当你拿到一审判决书的时候,你绝望了吗?

    张高平:我没有绝望,我不是跟你说我生气(吗)?

    记者:你气什么?

    张辉:我气这个判决不公正嘛,这么简单的案子,还这样子判我们。

    记者:但是当你看到一审判决书,你是死刑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

    张辉:那时候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啊,我想他们都没有什么证据,就判我死刑。我想这就是口供,人家逼我的,刑讯逼供的。我在庭上喊冤枉嘛,哭着喊冤嘛,但是他们没有理我。

    记者:那时候你心里在想什么?

    张辉:我那时候心里在想,法律这么不公正,最起码要有直接的证据嘛,(才)能定我们罪嘛。

    解说:然而,案件当中的直接证据并没有像张高平叔侄两人期望的那样,帮他们洗清罪名,特别是警方所提取的被害人王某的指甲末端鉴定出了一名男性的DNA。通过检验,这份DNA与张高平叔侄两人无关。也就是说,强奸王某致死的可能还有第3个犯罪嫌疑人。

    记者:根据媒体的报道,当年杭州警方的侦查人员曾经3次去过安徽,试图查找出第3个犯罪嫌疑人,但是都没有结果。最后,在直接证据确实存在很多疑点的情况之下,把案子结了。

    解说: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张高平叔侄两人的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判处张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记者:当二审你看到,你的这个刑期改成死缓的时候,你怎么想?

    张辉:最起码我保了一条命,我还有机会去申诉。如果真的把我打掉了,把我枪毙了,可能我这一辈子也就是冤死了。

    张高平:人家死刑改为死缓,无期改为15年,高兴都来不及了,我哭得爬不起来了。隔壁号房的人说,这个人恐怕真的是冤枉的,哭得这么伤心。

    记者:那时候你心里在想什么?

    张高平:我就知道我要坐牢了,没这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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