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强奸冤案:让“回家”迟到了十年[组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4-12  发表评论>>

4月9日,在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七川村的家中,张高平(左三)和哥哥张高发(左一)在逗自家孙辈的小孩子。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3月27日,张高平和张辉被家人接回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七川村,回到阔别十年的家乡。现在,张高平、张辉和家人生活在一起,他们表示要努力忘记那场噩梦,“家人平安比什么都重要”。新华社发(张端摄)

 

 “我坚信,法律是公正的”

    解说:他叫张彪,62岁,是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一名退休检察官。2007年的夏天,作为检察系统负责石河子监狱的驻监检察官,他第一次见到了正在服刑当中的张高平。

    记者:您见到他的时候觉得他跟其他犯人哪儿不一样?

    张彪:就是一个不认罪服法的感觉。

    记者:用什么方式表现?

    张彪:不按这个流程报告,如果是报告(要)说,报告,检察官,我叫什么名字,我是什么监狱,什么罪犯,判什么罪,多少年,现在多少年,还有余刑多少年。他要把这一系列报告出来,就认可自己是罪犯了。

    记者:那您当时怎么对待他的?

    张彪:没报告就不报告吧,我叫他坐下说话,他们犯人按道理是(要)蹲下说话(的)。

    记者:他是什么样的状态?

    张彪:他哭得非常伤心,说着说着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

    解说:张高平的哭诉一开始并没有引起张彪的格外重视。直到2008年,《民主与法制》杂志的一篇报道引起了张彪的关注,因为报道当中提到了一个作伪证的犯人袁连芳,而张高平叔侄的案件当中也出现了这个人的名字。

    张彪:就是河南发生一起命案,这个被告人被无罪释放了,这个文章中提到一个(作)伪证的人叫袁连芳,我说怎么河南有一个袁连芳,浙江也有一个袁连芳,同名同姓一个字不差,都是作证的人,我就觉得奇了怪了。

    解说:之后的时间里,张彪又多次找到张高平,深入了解他的案情,对于案件当中存在的诸多疑点,张彪和张高平进行了一次详谈。

    记者:这次和之前的谈话有什么不同?

    张彪:以前谈话是不做笔录的,(这次)就是做笔录的时候仔细地,很长时间地谈,从上午谈到下午,几个小时谈话,不间断地谈。

    解说:后来,在河南那起案件当中作伪证的袁连芳被确认与张高平叔侄案件的袁连芳同为一人。2009年,张彪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重新整理,连同谈话笔录寄给了浙江的相关部门。

    记者:但是没有回应?

    张彪:没有回应。

    记者:这样反反复复寄了多少次?

    张彪:有五六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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