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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活动在京启动[组图]

发布时间: 2013-11-12 11:05:41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杨佳  |  责任编辑: 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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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活动在京启动[组图]

    11月12日上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局机关新闻发布厅召开“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启动”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自今年11月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共同组织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活动,在全国卫生和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人员范围内,评选30名“国医大师”,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中国网 董宁 摄影

 

    中国网11月12日讯(记者 董宁)今天上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局机关新闻发布厅召开“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启动”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自今年11月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共同组织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活动,在全国卫生和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人员范围内,评选30名“国医大师”,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本次评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成立了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强同志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杨士秋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中医药局人事教育司,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本次评选专门设立了监督组,由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和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开设了“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专栏,公布有关政策文件、评选材料、推荐人选情况等。

    据了解,这次评选将更加注重面向基层和临床一线,并适当放宽了从业年限。推荐人选除了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医德医术和学术水平外,一般应为省级名中医或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从事中医临床或鉴别、炮制等中药临床使用相关工作50年以上,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应能够坚持临床工作,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推荐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社会团体和单位负责,评选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同时在全国遴选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小组负责评审,最终由“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表彰人选。

    按照工作安排,本次评选从2013年11月开始,计划2014年上半年完成表彰工作。

    首届“国医大师”评选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8年10月共同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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