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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巧对媒体"围攻" 信访、贿选受关注[组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4-03-04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图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大会副秘书长及发言人傅莹(左)回答记者提问。右为美国有线新闻网记者提问。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图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大会副秘书长及发言人傅莹(左)回答记者提问。右为美国有线新闻网记者提问。中国网记者 杨佳 郑亮 摄影(拼版照片)

    中国网3月4日讯(记者杨佳)2014年3月4日上午11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多家媒体对人大的工作表示了关注,提出一系列社会热点问题“围攻”发言人。中国网现场直播

美国有线新闻网:信访制度是否可能取消?

人大发言人:信访是一个独特的制度安排,要进一步改善

傅莹表示,信访在中国是一个很独特的制度安排,应该说这些年它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对于上下沟通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矛盾也更加复杂。所以,我们的信访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压力或者挑战,对信访工作要进一步改善,这一点从政策上、从改革上已经提出许多改进的路径。

傅莹指出与信访问题相关的法律途径有两条。第一条是行政诉讼法,这是20多年前制定的。这部法律为百姓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当然,这20多年来可以看到这部法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也做了一些调查研究。从调查的结果看,比如这些年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的胜诉率明显下降。另外,也确实存在着行政部门不愿意当被告、法院不愿意受理的情况。群众也反映说不敢告、告也告不赢,结果就是让大量的涉法涉诉案件进入到了信访的渠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一个比较全面的修订,目的就是尽可能地排除对“民告官”各种各样的阻碍。在修法的过程中,也会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二条是行政复议法,这是15年前制定的。理论上讲,这是一个更加便捷的救济渠道,但是从执法检查反映的情况看,作用也还是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比如在有的地方、在基层,人们好像没有听说过有这部法律的存在。所以,人大常委会把对这部法律的修订也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中。我们修订这两部法律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监督行政权力,也就是我们说的“要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通过这样的改进能够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更好地维护我们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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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编: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