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明年元旦起实施

发布时间: 2017-11-14 08:21:04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周晓磊 | 责任编辑: 佟静

图为《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网11月14日讯(记者周晓磊)8日,泉州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泉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永宁、泉州市人大副主任曾巍、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秘书长欧阳秋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

“内沟河是泉州城市风貌的重要体现。根据《条例》,力争在2020年年底前,中心市区内沟河水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的建设目标。”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王天祥发言。

记者了解到,泉州的内沟河20多条大小沟渠纵横交错,相互连通遍布市区,是老泉州人的“生命之源”,同时具有十分重要的防汛排涝功能。但上世纪末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保护管理措施不到位,内沟河水体受到污染,随意搭盖,河道淤堵,防洪、排涝、景观等主要功能严重被破坏,枯水期时内沟河蚊虫孽生、臭气扑鼻,汛期逢雨必涝,金山、西郊等地势低洼的街区尤为严重,昔日的“水上乐园”只能留在人们的记忆里。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泉州既要走出家门,更需要朋友走入市门。”泉州市市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永宁告诉记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生态环境建设摆上更突出的位置,塑造泉州城市恢弘亮丽、文明向上的新形象”张永宁说,《条例》的施行,有利于保护好利用好现有的内河资源,保护沿河景观,保留闽南特色建筑、文物、历史遗迹等人文历史风貌,进一步完善优化城市景观系统,艺术再现古城“清泉随地涌、处处有花蹊”的悠久底蕴,反映建设成就,体现文明水平,彰显城市特色。这也是泉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外发布《条例》。

据悉,该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管理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条例明确“市区内沟河”的概念,是指鲤城区、丰泽区,以及洛江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范围内,除晋江、洛阳江以外的八卦沟、小八卦沟、北渠、南渠等所有河道(包含入海河口、湖泊、行洪区、蓄滞洪区)、沟渠及其附属设施;明确内沟河管理范围包含内沟河水体、河床、防洪排涝泵站、滩地、堤岸、护栏、坝闸、明渠、隧桥、暗涵、管道、护坡、码头、驳岸、岸线及两岸景观等。

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要抓好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建设,实施东环城河、八卦沟等内沟河水系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和内沟河补水工程。以口袋公园或带状公园形式,聚点成线推进内沟河两侧绿化建设及立面装修,增加亲水平台、休闲廊道,为市民提供休闲场所。“该条例旨在加强市区内沟河管理,保护内沟河生态环境和传统风貌,发挥内沟河的防洪、排涝、景观等综合效益,发掘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泉州市人大副主任曾巍告诉记者。

该条例还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内沟河环境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控告。对在内沟河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督促检查中心市区内沟河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各时间节点任务是否按期完成,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或力度不够、举措不力的,要进行约谈,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该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泉州市内沟河保护管理法制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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