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推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的探索与实践[组图]

发布时间: 2018-06-23 10:43:47 | 来源: 新华社 | 作者: | 责任编辑: 郑亮

(新华全媒头条·图文互动)(5)习近平同志推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这是厦门港象屿集装箱码头(2009年5月14日摄)。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 摄

“习近平同志对我们说,政府不要你们利润,你们赚来的钱,财政一分都不要,利润留给你们,但你们必须答应一条,赚了钱首先用来完善设施。”一位老港务人回忆当时一次会议的情景。

改革,因问题倒逼。厦门在全国率先出台税利分流措施,全市66家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实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针对不同企业,采取不同上交比例。其核心目的是,除交税外,尽可能把红利留给企业发展生产。改革第一年,厦门港务局就赚了2000多万元,没几年赚了七亿多。

时任厦门市财政局党组书记沈丹回忆,习近平非常重视这项支持企业发展的利改税政策,事实也证明这项改革非常有效,国企得到迅速发展。

那时的厦门,怎么建经济特区,尚无经验可循。习近平此番到厦门来,“就是想尝试对改革的实践、对开放的实践”。他曾深情回忆说,“到经济特区工作,是我第一次走上市一级的领导岗位,第一次直接参与沿海发达地区的改革开放,第一次亲历城市的建设和管理。”“这三年是全面学习的过程,是一个非常艰苦、刻苦的学习过程,从中得到了历练。”

1986年,厦门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机构改革试点城市。习近平担任市金融体制改革、经济特区管理建设等领导机构负责人,牵头研究制定了推动经济特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机构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牵扯许多利益,难度与阻力巨大。”厦门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林朝晖说。

人们很快发现,平时谦逊随和的习近平,在改革问题上果断干脆、态度坚决。他在不同场合提出,“经济特区的任务就是改革,经济特区应改革而生,我们要承担起这个责任”。

一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上,习近平说,“改革,先走一步有风险,但国家需要有人去趟路子,搞好了,为国家以后的改革提供经验,起纲举目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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