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北京市房山区刺猬河畔。(摄影/魏广)
1-9月底,2018年区环保局共查处环境违法问题557起,处罚金额1875.6万元,查封扣押46起,行政拘留6起10人,处罚件数及金额较去年同期的264件941.3万元增加110.98%、99.3%;移动源方面,6个综合检查站共检查重型柴油车16.4792万辆,配合交警抽测处罚尾气超标车2.4031万辆次,罚款480.62万元;入户、联合执法处罚尾气超标机动车、施工机械369台次,罚款95.67万元;淘汰高排放柴油车3179辆,完成全年任务3832辆的82.9%。房山区环保局生态环境执法支队队长王开成表示,这些成就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的努力。
一是下沉执法力量。顺应监察监测垂直改革趋势,房山区先行一步,整合执法资源,成立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支队下设9个生态执法大队和1个直属队,并分别进驻长阳镇、拱辰街道、阎村镇等9个乡镇街道,按片区对全区各类污染源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执法重心进一步下沉。
二是落实“街乡吹哨”制度。执法下沉后,为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工作机制提供了强力保障。在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涉污“散乱污”整治等工作中,依托“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工作机制,房山区按时完成6轮强化督查共53个移交问题的整改工作,涉污“散乱污”企业上账43家、联合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完成清理整治31家。
三是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严肃处理。截至目前,2018年固定源行政处罚立案件数、处罚金额均已超过2017年全年处罚数据;其中,对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高限处罚、处罚金额共计420万元。同时,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4个配套办法,实施查封扣押33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起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