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绿皮书》发布 东部城市低碳水平高[组图]

发布时间: 2018-12-04 19:16:47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郑亮

2018年11月28日,中国社科院-国家气象局气候变化经济学模拟联合实验室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了第十本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8:聚首卡托维兹》。该《报告》显示,我国大部分城市低碳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东部城市、生态优先型城市、珠三角城市低碳发展整体水平较高。

为了解我国城市的低碳发展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报告》利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全新开发的低碳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2016年我国不同低碳城市进行了多维度成效评估。评估发现72个城市低碳综合指数集中在68-99分之间,90分以上的3个、80-90分的38个、70-80分的28个、60-70分的3个,低碳水平有了整体提升。《报告》指出:

第一,按照地理位置评估发现,东部城市的低碳水平>中部城市>西部城市,其中能源结构调整对不同地区的城市低碳发展都有积极促进作用。东部城市在宏观、产业和低碳政策创新领域的低碳贡献度最大,说明由结构调整和创新引领的方式可以较好减少碳排放,但是东部地区内部的碳排放量差异明显;中部城市宏观领域的分数高于西部城市;西部城市在生活和资源环境领域具有比较优势。

第二,按照城市类型评估发现,生态优先型城市的低碳水平>服务型>综合型>工业型。服务型城市在产业、能源上低碳优势明显,综合型和生态优先型在生活、资源环境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工业型城市在各领域的低碳平均水平处于中后位。在每类城市内部,城市间的碳排放具有差异性,其中单位GDP碳排放都出现了明显下降趋势;但服务型、工业型城市的碳排放总量和人均CO2排放量内部差异明显,需要缩小差距。

第三,按照城市群评估发现,珠三角、云贵川、海峡西岸城市群低碳水平最好,京津冀中由于北京的突出作用提升了整体低碳水平,剔除北京的因素,整体水平会下降。西北、晋陕蒙、山东半岛、中原、东北地区的低碳综合指数和分领域低碳水平处于后位、中后位,是未来重点关注的区域。

第四,按照城市级别评估发现,四个直辖市的低碳综合指数表现为北京>重庆>上海>天津。省会城市中,低碳综合指数排名前位的呈现出低碳排放低经济增长现象,排名中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一般,排名后位的呈现高碳排放低经济增长现象。主要地级市低碳综合指数排名前位(除深圳)和后位(除乌海)与省会城市具有相同规律,排名中间的经济发展水平有高有低,符合中西部经济增长慢,东部经济发展快的特点。从城市间指标得分差异性来看,地级市间指标得分的差异性显著高于省会城市,一方面说明省会城市碳排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另一方面也说明地级市低碳发展潜力较大,这除了取决于当地经济支撑外、与地方政府的低碳导向推动作用密切相关。
根据研究结论,绿皮书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第一,明确城市发展定位,缩小区域内城市低碳发展差距。评估发现特大城市、低碳试点城市、东部城市、服务型城市的平均低碳水平较高,但是内部差异性非常明显。虽然划分到不同的区域,但是细化到城市级别,影响碳排放的重要因素与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密切关联,加上短期内不可能依赖颠覆性技术带动城市转型,具有锁定效应。因此城市不应盲目追求低碳排名的上升,而是应在国家提出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峰的大背景下,有阶段性地提出自己的目标,合理设置路线图并配套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定期自我评估碳排放的降低情况,逐步缩小与先进城市的差距。

第二,优化指标选取,扩大评估范围。评估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除了考虑碳排放强相关因素外,需要进一步纳入空间形态、公共设施及消费行为的评估。在现有指标体系评估中,城市间交通、建筑评估得分比较趋同,而这两个领域是未来碳排放增多的重要领域,但受制于统计数据的欠缺,对该领域的评估成效偏弱,对指标体系的改进需要统计部门的配合。同时,扩大对城市的评估范围,特别是非试点的地级市评估,这有助于获取更为真实有效的低碳发展情况。
第三,发挥低碳与区域发展的协同效应,构筑区域绿色发展新体系。实现减碳与污染防治技术、环境政策等的协同;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将低碳发展纳入城市综合发展规划中;促进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促进区域间相关经验的交流。“去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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