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金哲宏(左二)和儿子金永鑫(右二)及两名代理律师合影(11月30日摄)。11月3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23年前一桩命案——“金哲宏(曾用名金哲红)涉嫌杀人案”,法院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金哲宏无罪。 新华社记者 林宏 摄
发布时间: 2018-12-18 09:16:59 |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杨楠
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金哲宏(左二)和儿子金永鑫(右二)及两名代理律师合影(11月30日摄)。11月3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23年前一桩命案——“金哲宏(曾用名金哲红)涉嫌杀人案”,法院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金哲宏无罪。 新华社记者 林宏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