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设高水平、多元化的高原美丽城镇

发布时间: 2020-04-03 16:56:30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伦晓璇

青海因水得名,是亚洲孕育大江大河最多、最集中的地区。青海地处地球第三极,是全球生态系统的调节器和稳定器。青海幅员辽阔、厚积薄发,联疆络藏、民族多样、文化多元、宗教发育,文化和区位优势独特,“幸福西宁”“醉美海东”“天上人间柴达木”“魅力海南”“天境海北”“圣洁玉树”“秘境果洛”“神韵黄南”等城镇品牌闻名中外。同时,青海省城镇结构不优、水平不高、能极不强、特色不彰等差距依然不小,这些省情实际,决定了青海省城镇治理任务十分繁重,必须要按照全会精神进一步系统强化城镇治理工作,努力走出具有高原特色的城镇发展和城乡统筹的新路径。


立足高原特点,建设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是以实际行动落实“美丽中国”战略,以具体行动践行新发展理念和生态保护战略,探索高原城镇发展和治理新模式的重要任务;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国家公园示范省、清洁能源示范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的有效支撑;是在高原环境相对艰苦的条件下,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在城镇资源配置不高效的条件下,不断优化城镇建设管理模式,形成城镇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有效填补国内高原地区美丽城镇研究和建设的空白的有效平台。建设高原美丽城镇要坚持科学、生态、人文、宜居等多元内容价值,确保示范省成为有力促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动能。

(一)坚持“三定四融”,建设科学高原美丽城镇。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面积大,人口少,少数民族比重高,资源富集,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同时,青海各地区要素禀赋差异大,发展基础不同,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建设高原美丽城镇要立足青海省城镇化发展现状,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坚持“以人定城、以水定城、以地定城”的发展底线,遵循“产城融合、园城融合、乡城融合、文城融合”的发展要求,着力体现城的特质、突出乡的支撑、满足人的需要,建设包容公平、水系安全、紧凑高效、综合实力较强、绿色价值丰厚、城乡全面互补、文化底蕴明显的科学美丽城镇。


(二)坚持“生态优先”,建设绿色高原美丽城镇。处理好人与自然、城镇与自然的关系,是高原美丽城镇坚持的首要前提,是牢记“三个最大”殷切嘱托,鉴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建设高原美丽城镇要立足省情实际,坚持生态报国战略,坚守“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突出绿色惠民、生态利民,建设山青水碧天蓝地净的高原生态的基础上,把“山水林田湖草”同共体理念融入城镇建设,与国家公园示范省、清洁能高原示范省建设协同建设绿色高原美丽城镇。

(三)坚持“文化特色”,建设人文高原美丽城镇。文化是城镇的生命和形象,城镇是文化的凝结和积淀,城镇和文化是与生俱来、密不可分的统一体。青海省文化底蕴深厚,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河湟文化、昆仑文化、热贡文化、三江源文化等地域文化。建设高原美丽城镇,要善于发掘和利用独特文化原色,让文化精髓贯穿城镇发展进程之中,全面提升城镇的生命力、软实力和影响力。要在城镇规划建设中充分融入传统文化基因,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高原美丽城镇,打通城镇的山脉、水脉、人脉、文脉,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同时要发挥教育“以文化人”的重要作用,提升居民素质,更新思想观念,普及现代文明,培养健康向上的人文追求,提高城镇人文气质文化内涵,建设人文高原美丽城镇。

(四)坚持“民生保障”,建设宜居高原美丽城镇。城镇是人们生活居住的空间和精神家园,城镇是人民的城镇,人民城镇为人民。建设高原美丽城镇要坚持民生保障,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共性要求,在规划建设、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中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突出民生保障,建设“生态宜居、活力充盈、特色鲜明、多元包容、交通便捷、生活舒适、安全韧性、人民满意”的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简成贵: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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