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渝三直辖市出台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9-17 10:14:58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韩琳 | 责任编辑: 韩得尔

中国网讯(记者韩琳) 记者从国家林草局天然林保护办公室了解到,中办国办出台《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后,各省区市正密集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当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最新部署的实施意见。其中,北京、天津、重庆三直辖市结合自身实际,近期出台了本市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的方案,体现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天然林保护修复重大决策部署的示范作用。

9月10日,北京市委书记蔡奇主持市委常委会研究《北京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方案》。会议指出,加快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对于巩固首都绿色生态屏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落实好中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建立具有首都特点的“林长制”。各相关区和单位要明确本区域天然林保护范围、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实行分级保护制度。加强天然林用途管制,严格保护天然林资源,严禁毁林开垦、滥砍滥伐,严禁采挖移植、破坏生态。加强森林防火。对野生动物和鸟类栖息地、珍稀野生植物群落加强保护,增加生物多样性。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做好宣传引导。

中办国办出台《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后,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对贯彻落实工作第一时间进行了批示。经天津市委、市政府同意,9月4日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天津市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用途管制制度、监管制度等五项制度,要求合理划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禁止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建立天然林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提升天然林管护能力,建立天然林护林员队伍,实行网络化管理制度,设立天然林管护站点。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天然乔木林、天然疏林地、天然灌木林分类施策开展修复,在废弃矿山、荒山上逐步恢复天然植被。逐步构建以调查为基础、以天然林监测站点为主体、以其他生态监测为补充的天然林保护修复监测体系。加强天然林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和加强宣传引导,促使天津市天然林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到2035年,天津市天然林面积稳定在5565.1公顷左右。到21世纪中叶,天津将全面建成森林群落稳定、资源分布合理、生态功能完备的天然林生态系统。

作为最早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省市之一,重庆市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天然林保护修复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生态建设的重点任务。去年7月19日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就批示“要抓好《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落实工作”。经重庆市委深改委审议,8月2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重庆市184万公顷天然乔木林地和56万公顷天然林灌木林地、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等得到有效管护。到2035年底,全市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240万公顷,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生态承载力显著提高。要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实行严格保护。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必须将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区县”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县要加强天然林保护区域的交通、供电、饮水、通信、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布局管护站点,发挥林业工作站作用,提高管护效率和应急处理能力。对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实行同标准生态补偿。全市继续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在保障森林正常生长、不破坏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前提下,可在天然林地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康养、林下经济等产业。将天然林保护修复成效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事项,作为区县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市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天然林的良好氛围。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良好生态基础。

声明:中国网图片库()供本网专稿,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中国网图片库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电话010-8882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