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要打造大运河文化带、生态带、旅游带,使之成为新时代宣传中国形象、展示中华文明、彰显文化自信的亮丽名片。2019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提出要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打造成为中华文化重要标志。近期,相关部门牵头编制印发了4个大运河相关专项规划,沿线省(市)分别制定出台了8个地方实施规划。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四梁八柱”规划体系正式形成。
9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宣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集中宣传大运河相关配套规划。
“四梁”——大运河4个专项规划
4个专项规划,是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各专项领域工作的全局性、支撑性指引。
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以遗产保护为核心,统筹协调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与活态传承。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专项规划》,以通水通航为核心,研究谋划大运河全线有水和适宜河段优先实现旅游通航。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编制印发了《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以生态指标为核心,务实推动大运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和生态空间管控。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规划》,以文旅融合为核心,创新推进大运河各类文化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品牌建设。
“八柱”——大运河8个地方实施规划
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等大运河沿线8省(市)聚焦中央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规划纲要》《建设方案》、4个专项规划和本地实际,分别编制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分省实施规划,是各地推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具体实施依据。主要有5个方面特色亮点。
一是与中央精神高度对标对表,细化分解《规划纲要》《建设方案》和4个专项规划主要任务。
二是突出强调保护第一基本原则,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
三是以文化为引领统筹相关领域发展,推动地区经济社会疫后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是立足地方特色资源和发展实际,深入谋划建设大运河文化高地。
五是注重体制机制健全和保障措施实效,积极探索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新模式新路径。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凝练和挖掘大运河文化内涵,抓紧研究谋划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共建共治共享,早日实现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美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