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郝世玲:维护社会稳定 积极预防“双低”群体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 2021-03-09 14:13:26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郑亮

全国人大代表郝世玲将《关于积极预防双低人员违法犯罪的建议》、《关于建立养老护理服务员队伍长效机制的建议》、《关于支持创建应用型公安本科院校陕西警察学院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大从优待警力度的建议》等建议带到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受访者供图

中国网讯(记者 郑亮) 全国人大代表郝世玲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带来了《关于积极预防“双低”群体违法犯罪的建议》的建议。

所谓“双低”人员,是指低年龄、低学历的人员。“双低”人员违法犯罪实际涵盖了两部分人群的犯罪:一部分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另一部分则包括许多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过早踏进社会的成年人所进行的违法犯罪。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急剧上升,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十分令人痛心。郝世玲工作过的西安市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2020年曾破获一起案件:5名十三、四岁的少年,他们因盗窃被民警抓获。经民警与其了解得知他们都是当地留守儿童,基本都是小学或初中就早早辍学;在当地偷了一辆吉普一路开到西安。在被问及无证驾驶问题的时候,他们满不在乎的说:“谁敢拦车,我就撞谁!”正是这个案例,让郝世玲觉得如何有效预防“双低”人员违法犯罪,成为当前必须处理好的重大课题。因此她建议:

一、“双低”人员违法犯罪的现状和成因

从全国范围看,当前青少年犯罪占全部犯罪的70%以上,其中15-16岁的少年犯罪又占青少年犯罪的70%以上。这两个“70%以上”充分反映出“双低”人员违法犯罪,依然成为违法犯罪高发、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

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分析“双低”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有4方面:

一是家庭教育缺失。“双低”人员犯罪主体主要是单亲家庭未成年人、辍学生、无业可就的闲散青少年、特别是农村接受完义务教育之后回乡无业可就、无事可做的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少年、农民工二代、流浪乞讨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犯罪问题日益凸显。父母多数无力或无心教育孩子,导致一部分未成年人过早的失学、辍学进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在心智尚未健全时期缺失家庭教育和引导,对人对事的识别能力差,法律意识不强。

二是学校教育空缺。学校是未成年人走向社会的重要中间环节,未成年人的人格形成、品德培养以及人生观、价值观的确立与学校教育密切相关。学校应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始终将德育放在首位。应注重对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让学生尤其是“问题学生”切实感觉得到教师的温暖和关爱,切实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

三是社会环境影响。网络电视暴力色情信息催化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网络以及电视等媒介上大量无序传播的暴力和色情信息,校园、社区周边环境的混乱,非法网吧、录像厅、台球厅、游戏室充斥,污染了青少年成长的媒介环境,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制造温床,对青少年成长造成负面影响。据统计,80%的未成年罪犯有某种程度的网瘾,并因这些不良信息的催化诱发犯罪。如:杜某等八名中专学生,沉迷网吧,因无钱上网,遂生抢劫之念。

四是盲目从众心理。在民警办理案件中发现,“双低”人员犯罪,其中低年龄犯罪主要一个原因是从众心理,以群体性为特征。对于青少年来说,他们的思维尚不成熟且社会经验不丰富,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好坏的识别能力差,多以哥们儿义气论事,容易成为他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因法律规定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其中许多犯罪人员低龄化严重,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甚至在被抓捕后有13岁的犯罪嫌疑人表示,他不足16岁,还可以偷3年。低学历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该类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没有民族责任感,公民社会责任缺失,缺乏道德意识,对社会不负责任、对家庭不负责任、对自己更不负责任,时时刻刻想到的都是自己的私利,而不顾他人、集体、社会甚至国家的利益。

郝世玲与代表进行讨论。受访者供图

二、关于防范减少“双低”人员违法犯罪的建议

一是加强家庭的监管。以甘肃五名留守儿童为例,他们长时间与父母分离,家庭并不正常。因而对于青少年犯罪一定要注意抓早、抓小,应注重早期德育教育。“道德是居于法律之前预防犯罪的第一道堤坝。”用道德防范犯罪,应该贯穿于一个人成长的整个过程。同时,要重视发挥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作用。实践证明:在预防孩子违法犯罪的斗争中,家长的教育作用是无法估量的。

二是加强学校教育。在调研中,现在学校硬件都建得特别好,特别是贫困地区。但是,硬件有了,软件还跟不上。很多学校师资还很紧缺,特别是偏远地区,留不住人。另一方面,一些师范院校毕业的学生,却没有从事教育工作。一些人宁肯在大城市送外卖、打零工,也不愿回到家乡去教书。“加强校园法制宣传,应当从关注学校的‘软件’抓起。”国家应该出台政策,鼓励师范院校毕业学生回乡从事教育工作。老师到位,并且能安心从事教学工作,学校才能留得住学生。学生留在学校,才可能接受到正常的教育,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同时,现在小学的思政课本中,应加强对爱国教育、法制教育的灌输,要让他们爱国、爱人民、爱社会。

三要净化社会环境。不良的成长环境,是“双低”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成长环境得以优化,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下大力度清理文化市场,对淫秽色情,宣扬暴力的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等进行专项整治,对校园及周围的非法网吧、游戏厅进行坚决取缔;社会各级影视、广播、新闻出版等部门及各类演播场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提供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和信息的违法犯罪依法严惩。

四要完善法律体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轻刑化、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并不意味着放纵犯罪。相反,对未成年人犯罪除了实行刑事处罚、判刑入狱接受改造外,还应当有系统的社会矫正措施,进行感化教育,通过这些强制性的教育、医疗、救助、监视、保护等措施促进未成年人的身体锻炼,道德培养、性格陶冶,知识增长和职业训练,以消除其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声明:中国网图片库()供本网专稿,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中国网图片库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电话010-8882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