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孤儿已减至19万人 1217家儿童福利院将优化转型

发布时间: 2021-05-25 19:12:34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韩琳 | 责任编辑: 韩得尔

中国网5月25日讯(记者韩琳) 记者今天从民政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现有孤儿总数为19万人,比2012年减少了约38万人;其中全国1217家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儿童只有5.9万人。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将大力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到2025年全面完成任务。

近日,民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态势不断巩固。儿童福利机构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晰,保障服务更加高效。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全面实现优化提质,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完成创新转型。

《意见》确定的改革总体思路是,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在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儿童数量较多的地方,省级民政部门可以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少部分综合条件好、养育儿童多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赵泳在会上表示,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是完善儿童福利体系,保障儿童权益的重要举措。

据赵泳介绍,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设立、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的机构。目前,我国共有儿童福利机构1217家,其中,市级以上儿童福利机构336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881家。我国孤儿总数从2012年的57万人下降至目前的19万人,9年中下降了66%。其中,全国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只有5.9万人,与2017年的8.6万人相比,下降了30%。全国近70%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不到10人。

赵泳指出,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在服务方式上由养育走向医疗康复,实现从“保生存”到“保发展”转变;在养育方式上,由集中养育走向家庭式养育、寄养等多种方式并存,实现从单一养育向多元化安置的转变。另一方面,孤儿数量持续大幅下降使儿童福利机构出现资源闲置。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儿童已经从健康儿童为主转变为重病重残儿童为主,儿童在医疗、康复、特教、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服务需求十分迫切,但由于机构数量众多,难以集中优质资源提升专业水平、推进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大多数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其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在人员素质、设施设备、管理水平等方面均存在问题,是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的薄弱环节。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李婉丽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民政部门更多职责任务,服务对象拓展到了全体未成年人,但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力量却没有相应增加,亟需尽快提高基层机构保障能力。推进大多数县级民政部门转型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主要是想解决基层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即大多数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数量持续下降,而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力量还亟需加强。

李婉丽指出,推进创新转型,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基层儿童福利机构闲置的资源,防止不必要的浪费;另一方面,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的人员、场所、设备等资源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上,可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充实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力量。这是对民政儿童福利领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统筹使用,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资源的积极作用。

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后,其服务群体更多、职责任务更重。转型后的机构要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帮扶救助,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业务建设,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工作。

李婉丽表示,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实现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后,至少可以带来5个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能够为病残孤儿提供更优质的保障。我国儿童福利机构内养育的大多数为病残孤儿。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机构大多数设施设备齐全、养育功能完善、康复医疗专业、教育资源优良、社会工作力量充足、内部管理规范。目前,仅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就有床位数8.3万张,完全能够满足养育全国所有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儿童的需要。因此,集中养育有利于更好地履行国家监护职责。二是能够更好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的重大风险。全国大多数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是同时养育老年人、流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成年人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而地市级以上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更加规范科学,专业化水平更高、抗风险能力更强,更有利于保障儿童权益,防范化解风险。 三是能够为健康儿童和轻度残疾儿童提供更优质的成长成才环境。四是能够更好地发挥县级儿童福利机构的阵地作用。大多数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将成为服务广大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和其他困境儿童的重要基层阵地。五是能够更好地提高儿童福利领域机构资源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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